梅州市
        梅江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梅江區2022年度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5·10”坍塌事故)
        來源:梅江區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12-26 11:08:33  瀏覽次數:-
        【字號:

          2022年7月18日,梅江區人民政府對《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5·10”坍塌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批復,按照《廣東省安委會辦公室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見落實評估工作的通知》(粵安辦〔2021〕202號)的有關規定,區安委辦于2023年5月19日成立“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5·10’坍塌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組”,對該起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過程和總體評估意見

          2023年5月19日,由區安委辦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羅新秀、區應急管理局相關股室負責同志以及工作人員組成評估組,以《事故調查報告》為依據,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對《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人員處理和整改措施進行了評估,評估組到事故企業、屬地政府以及行業監管部門實地考察,聽取了事故發生后的工作情況匯報,查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制定落實情況,向相關人員詢問了解事故發生后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并收集了相關資料,完成了評估工作。經評估組研究,認為“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5·10’坍塌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為良好。

          二、事故教訓汲取情況

          事故發生后,涉事企業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在事故發生后采取停產整頓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企業內部隱患排查自查自糾工作,同時開展警示教育,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確保熟悉掌握崗位專業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嚴防事故再次發生。梅江區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一線三排”工作,深入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開展了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整治工作,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對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保證企業主體安全責任的有效落實。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涉事企業和有關人員行政處罰情況。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建議給予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涉事企業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梅江區應急管理局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作出行政罰款30萬元的處罰。

          (二)對有關職能部門的處理情況。事故調查報告中對梅州市梅江區東升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未按規定與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簽訂建設合同,也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梅江區人民政府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梅江區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一線三排”工作,深入開展事故警示教育,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開展了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整治工作,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對企業的日常安全監管,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保證企業主體安全責任的有效落實。

          五、評估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相關工作建議

          評估組通過實地走訪核查、資料審查以及座談問詢相結合的方式對“華鑫建設(深圳)有限公司‘5·10’坍塌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認為梅江區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研究并部署了相應的工作要求,開展了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整治工作,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也針對發現“整改措施落實情況”中的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區安委辦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議:

          迅速組織開展全區在建項目安全大檢查,市、區兩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各級地方政府,迅速開展一次在建項目專項安全檢查,要組織以辨識大風險,消除大隱患為重點,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集中精力、人力、物力開展地毯式、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對安全事故隱患“零容忍”,對存在事故隱患不整改的行為“零容忍”,壓實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以及企業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管執法力度,確保全區在建工地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