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日4時11分左右,在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電鍍車間,發生一起電鍍工人在作業過程中,因為電鍍線7號銅缸電路短路引發冒煙燃燒,何國海進入圖形電鍍自動線排除故障時觸電,導致何國海(梅江區西陽鎮新田村人,男,現年46歲)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20萬元。
事故發生后,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示有關部門人員全力搶救,做好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同時,根據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該起事故掛牌督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區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為組長,由區總工會、區科工商務局、東升工業園管委會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參加此次事故的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人員情況
(1)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梅州市東升工業園(原西陽氮肥廠甲醛車間);法定代表人:何德英;注冊資本:人民幣叁仟萬元;成立日期:2004年03月01日;營業期限:長期;經營范圍:制造、銷售:單、雙面電路板及多層高精密電路板、家用電器:互聯網技術開發,經濟信息咨詢:電子檢測設備、電子設備、計算機軟硬件、信息系統軟件的技術開發及銷售;信息系統的設計,電子產品、集成電路的購銷;投資興辦實業;國內貿易;經營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登記機關: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張果然,男、漢族、于1966年7月20日出生,任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主要負責人。
(二)事故發生設備情況
圖形電鍍自動線基本情況:此次發生事故的圖形電鍍自動線位于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樓3號樓一樓的電鍍車間內, 圖形電鍍自動線由龍門型吊車、周邊設備(包括過濾機、抽風機、廢氣洗滌塔等11部分)構成,生產線配有操作規程,控制電腦有專門為排除故障而設的切斷電源控制系統,生產線的前端、末端設置的緊急停車按鈕,兩側有防護欄,發生漏電冒煙著火的部位是該生產線的7號銅缸處,圖形電鍍自動線從2010年,由惠州競銘機械有限公司供應、安裝并開始生產至今。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及善后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9月1日20時始,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樓3號樓一樓的電鍍車間內,黃庚輝、鐘申華在圖形電鍍自動線進行電路板電鍍作業,工作至凌晨4點左右,鐘申華當時發現圖形電鍍自動線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行,就走上圖形電鍍自動線設備的右側人行道進行檢查,發現生產線的7號銅缸抽風設備上的蓋板上冒煙,鐘申華就向電鍍車間領班何國海報告說:“7號銅缸冒煙了”。何國海聽到后,和鐘申華從生產線右側人行通道,向7號銅缸位置走去,在途經圖形電鍍自動線控制電腦及生產線前端的緊急停車裝置處,均未按維護、修理圖形電鍍自動線,應先切斷電源,然后作業的規定,切斷電源,而且何國海個人也在未佩戴塑膠手套、穿好防護膠鞋的情況下,從過道處跨越防護欄進入過生產線內,當何國海走到7號銅缸線接近冒煙的位置時,何海國突然向后倒下,身體躺在7號銅缸的整流器上面,臉朝上,腳浸入7號銅缸缸里的藥水池里,鐘申華看到后,邊忙用手去拉何國海,想把人拉出生產線,當手去抬何國海的時候,鐘申華感到手發麻,有觸電的感覺,鐘申華放棄救援行動,轉而呼喊同事黃庚輝幫忙說“國海被電到了,趕緊過去看一下。”黃庚輝趕到后,同樣嘗試想將何國海從生產線抬出來,也因在抬動何國海的時候,有觸電的感覺而放棄救援。
(二)應急救援及善后處理情況
鐘申華和黃庚輝兩人見無法進行救援,就向車間夜班的主管江傳德報告情況,江傳德接到報告后,先叫黃庚輝去把圖形電鍍自動線的電源關掉,當到達7號銅缸時,由原來的冒煙,已經燃起了明火,江傳德用滅火器將火撲滅,鐘申華就和車間設備部維修人員一同起將何國海抬出生產線,將何國海放在生產線的過道上,車間設備維修工人就地對何國海進行心肺復蘇的急救措施,后來,西陽鎮醫院的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對何國海進行了相應的急救措施,搶救后醫護人員將何國海送梅州市中醫醫院救治,3日,梅州市中醫醫院出具了《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確定何國海死亡原因為:電擊傷。事后,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積極主動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及善后賠償處理工作,善后工作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死亡人員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何國海,男,漢族,現年46歲,出生日期為1975年11月2日,住址:廣東省梅縣西陽鎮新田村饒屋,身份證號是:44142419751102XXXX,生前任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大樓3號樓一樓電鍍車間領班。
(二)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共為約120萬元(包括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
何國海安全意識淡薄,在接到電鍍線工人銅缸冒煙的故障報告后,自認為自己有能力排障故障,在未切斷電源,未按操作規程穿戴防護手套、膠鞋的情況下,冒險進入電鍍線漏電銅缸上部排除故障,當踏入漏電銅缸上部,肢體接觸到漏電缸體部件時,被電擊致死,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分析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
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按制定的《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方案》開展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2021年開始至事故的發生前,每月只有一次節假日安全檢查或用電專業安全檢查等專項性隱患排查治理記錄,公司級的綜合性、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負責人未負責牽頭、組織;公司各部門也未按制度開展每月一次的定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崗位操作人員也未按制度每天開展安全生產崗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導致存在的事故隱患未能通過管理或采取技術措施及時消除,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觸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1.梅州市梅江區應急管理局。領導班子有對東升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并部署開展工作,分管領導帶隊督導、檢查安全生產,相關股室有對園區企業開展安全檢查、專項整治、聯合檢查等行動,并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形成相應的工作檔案,基本履職到位。
2.東升工業園區管委會。園區管委會領導班子有對園區企業的安全生工作有部署,有研究解決安全隱患問題會議記錄;有帶隊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開展了對園區內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形成相應的工作檔案,基本履職到位。
五、事故責任追究建議
1. 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按制定的《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工作方案》開展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2021年開始至事故的發生前,每月只有一次節假日安全檢查或用電專業安全檢查等專項性隱患排查治理記錄,公司級的綜合性、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負責人未負責牽頭、組織;公司各部門也未按制度開展每月一次的定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崗位操作人員也未按制度每天開展安全生產崗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處罰。
2. 何國海。何國海安全意識淡薄,在接到電鍍線工人銅缸冒煙的故障報告后,自認為自己有能力排障故障,在未切斷電源,未按操作規程穿戴防護手套、膠鞋的情況下,冒險進入電鍍線漏電銅缸上部排除故障,當踏入漏電銅缸上部,肢體接觸到漏電缸體部件時,被電擊致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責任
3.張果然,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未按規定履行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的工作職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條規定進行處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梅州市恒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是公司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的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的規定,避免因機構與專職人員的重復設置,而導致職責不清,管理不到位的情況出現;二是公司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應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員擔任,確保公司的安全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三是嚴格按照公司制訂《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檢查管理制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存在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能得到及時發現,并采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二)全區各鎮(街道)、相關職能單位,要吸取此次事故的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促進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從嚴、從重打擊生產經營單位中違規操作、冒險作業和未經審批開展的危險作業、特種作業現場管理不落實、不到位;電焊、電工等各類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等的非法、違規行為,確保全區穩定向好的安全生產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