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6?2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來源:梅江區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19-10-25 09:00:0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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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6?2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2019年6月23日9時10分左右,劉凡駕駛鄂S380B0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行至206國道2166KM+800M梅州市區三角地德馨花園工地門前路段時,與李金環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李金環當場死亡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65萬元。

        事故發生后,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示有關部門人員全力搶救,做好善后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同時,根據梅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該起事故掛牌督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區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為組長,由區紀委、監委、區總工會、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派員參加此次事故的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查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查明了事故發生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情況

        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為:惠州仲愷高新區惠環街道紅旗村下歐村民小組黃杰維自建房一樓,法定代表人:曹祖軍,成立日期為2018年1月23日,注冊資本:人民幣貳佰萬元, 經營范圍為:貨物運營,國內貨物運輸代理,貨物裝卸服務,混凝土攪拌車租賃,貨物進出口,國內貿易。(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00MA519TBR6U,發證機關: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持有:粵交運管許可惠字441300274832號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件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經營范圍:貨物專用運輸(罐式)。

        (二)肇事車輛駕駛人基本情況

        重型特殊結構貨車(俗稱混凝土攪拌車)駕駛人劉凡,男,身份證號碼:42900119831014XXXX,持B2駕駛證(有效期限201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3日)駕駛鄂S380B0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湖北省隨州市隨縣殷店鎮玄龍廟村九組人。

        (三)肇事車輛基本情況

        陸霸牌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車牌號碼:鄂S380B0,發動機號碼:LJ1D6K00004,車架號碼:LB5318GJBAX1V,初次登記日期為2019年4月11日,發證日期為2019年04月11日,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20年04月30日,強制報廢期止:2034年04月11日,車輛核定載質量:15390公斤,機動車所有人:龍德存,車輛已繳納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四)車輛檢驗鑒定情況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在2019年6月26日委托廣東康怡司法鑒定中心,對鄂S380B0重型特殊結構貨車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驗,并出具了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鑒定意見書,檢驗結果:受檢的鄂S380B0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制動系、轉向系及照明信號裝置均功能有效。

        (五)涉毒檢驗報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提取了劉凡尿液進行檢測,并出具了(2019)梅公交(直)毒檢字第098號,經檢測,檢測結果呈陰性。

        (六)事故現場道路狀況

        現場位于206國道2166KM+800M梅州市區三角地德馨花園工地門前路段,該道路是平直道路,瀝青潮濕路面,雙向寬度為15米,交通控制方式為標志線;照明條件為:白天,道路類型為:國道。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責任認定情況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認定事故當事人責任為:1劉凡承擔此事全部責任。2李金環不承擔此事故的責任。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及善后處理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9年6月23日8時30分左右,劉凡駕駛鄂S380B0重型特殊結構貨車,在梅州市梅縣區新源興混凝土有限公司裝載了27130公斤混凝土后,由跟料員吳世華陪同下,前往206國道2166KM+800M梅州市區三角地德馨花園工地,當車輛行至三角地德馨花園工地入口處時,貨車由國道的內道(同方向兩條機動車)轉右準備進入德馨花園工地,貨車剛右轉進入國道的外道時,和李金環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倒地后的李金環右側軀干部和右上肢被車輪碾壓,造成李金環創傷性、失血休克死亡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及善后處理情況

        發生車輛碾壓后,司機劉凡立即停車,下車觀察,發現死者躺在車輛右前輪的車底內,而且身旁還有一部自行車,司機劉凡馬上撥打“110”報警電話,20分鐘左右,“110”民警、“120”醫務人員到達現場,“120”醫務人員將被碾壓的死者從車底拉出來,送醫院救治。6月26日梅州市梅江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鑒定文書(梅區)公(司)鑒(法尸)字〔2019〕06005號,檢驗結果:李金環符合右側軀干部、右上肢被車輪碾壓造成創傷性、失血休克死亡。事后,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積極主動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及善后賠償處理工作,善后工作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死亡人員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李金環,女,漢族,現年66歲,出生日期為1953年1月19日,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上坪村第十二村民小組,身份證號碼為44140219530119XXXX。

        (二)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共為約65萬元(包括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

        劉凡,駕駛鄂S380B0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行駛過程中,碰撞到駕駛自行車的李金環,倒地的李金環,被前進的車輪碾壓右側軀干部、右上肢,造成創傷性、失血休克死亡,劉凡駕駛機動車駛出道路時,未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駕駛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的載質量,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經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事故調查組分析認為造成該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

        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不明確、不合理,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也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公司未對從業人員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梅州市梅縣區新源興混凝土有限公司,是此次道路貨物運輸源頭單位,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相關有資質中介機構,對發生事故時的鄂S380B0所載混凝土的總重量進行核定,核定的載質量為27130公斤,而鄂S380B0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車輛核定載質量:15390公斤,超過了核定載質量。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認定:鄂S380B0超載行為是發生故事的原因之一。

        (四)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6·23”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

        (四)相關單位履職情況

        1.梅江區交通運輸局。建立、健全了部門負責制,領導班子成員有召開專題的安全工作研究會議,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急管理等部門成立了梅江區道路安全工作聯席辦公室、梅江區道路交通掛牌整治辦公室,從2019的4月起查處各類違法案件300多宗。基本履職到位。                 2.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人民政府。領導班子有對轄區的重點道路的安全工作,有召開會議進行研究、有工作布置,有帶隊檢查記錄;針對轄區的運輸源頭單位簽訂了管理責任書,并開展農村道路、汽車站等場所的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基本履職到位

        五、事故責任追究建議

        1.劉凡。駕駛機動車一是未讓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優先通行違反了《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二是未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三是駕駛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的載質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過錯,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依據為梅州市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建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責任。

        2. 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此次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議梅州市梅江區應急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3.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祖軍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擔任公司的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主體責任,一是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保證職責明確,管理有序。二是強化、完善公司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培訓,公司要結合實際,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三是要推動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全員崗位覆蓋,強化安全崗位責任制的考核考評,確保責任落到實處,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二)建議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根據相關政府部門的職責,由相應的職能部門對梅州市梅縣區新源興混凝土有限公司違反《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的情況,進行查處,切實加強源頭治理工作,從源頭上遏制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將查處和工作開展情況于2019年11月30日前,通報至惠州市捷安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6·2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