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
        來源:區民政局  發布時間:2016-12-12 09:17:5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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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請條件

        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規范的名稱(應先取得區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的名稱預先核準);

        (二)有必要的組織機構;

        (三)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四)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五)有必要的場所;

        (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經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前置許可或審批的,應先向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相應的執業許可證和批準文件。

        二、辦理登記所需提交材料

        1、成立登記申請書(舉辦者簽名或舉辦單位蓋章)

        2、業務主管單位頒布發的執業許可證或批準文件;

        3、民非單位登記申請表;

        4、民非法人登記表;

        5、民非內設機構備案表;

        6、民非印章備案表;

        7、民非銀行帳號備案表;

        8、民非章程核準表;

        9、民非理()事備案表;

        10、民非監事備案表;

        11、社會組織專職工作人員登記表

        12、章程草案;

        13、場地使用證明;

        (以上材料全部一式2)

        14、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證明(法定代表人所在人事關系單位無檔案管理權限的,由法定代表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或司法公證部門出具);

        15、驗資報告(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6個月內有效)

        16、委托經辦人授權委托書(舉辦者簽名或舉辦單位蓋章,一式一份)。

        說明:所有申報材料落款時間應為提交時的同一時間,并請雙面打印。請對照以上說明準備材料。

        三、流程:受理—審核—發給證書—公告

        四、辦結時限:自收到完成籌備工作的社會團體的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

        五、收費金額:(無)

        六、有關表格獲取方式:

        1、窗口領取;

        2、加入QQ230747217下載。

        七、咨詢電話:0753-2192118

        八、投訴電話:0753-2196861

        九、受理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3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區民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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