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區民〔2016〕44號
關于同意梅州市梅江區
美術家協會成立登記的批復
梅州市梅江區美術家協會籌備組:
你們報來申請成立梅州市梅江區美術家協會的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成立梅州市梅江區美術家協會,具備法人資格,發給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二、要嚴格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章程》開展活動。凡開展重大活動要報相關業務指導部門及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三、有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變更要報相關業務指導部門及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辦理變更手續。
四、每年5月31日前要向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提交年檢報告及有關資料,接受檢查監督。
此復
梅州市梅江區民政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