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廣東發布2025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和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來源:廣東省民政廳  發布時間:2025-05-16 17:11:14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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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制度的通知》和2025年省十件民生實事任務要求,日前,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民政廳印發《2025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全省分四類地區制定城鄉低保最低標準。

          其中,廣州、深圳等一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為1206元/人·月,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二類地區為1073元/人·月,惠州、江門、肇慶等三類地區為932元/人·月,汕頭、韶關、河源、梅州等四類地區城鎮為860元/人·月、農村為663元/人·月。

          省民政廳要求,各地級以上市應在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所轄各縣(市、區)2025年城鄉低保標準,并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備案。各縣(市、區)原則上應當在6月底前執行新標準,并完成補發。

          廣東省民政廳還同步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按照“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按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且不低于當地現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制定公布本地區2025年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并報省民政廳備案。

          附件: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2025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pdf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做好2025年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25〕8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