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江區教育局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秋季公辦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就2024年秋季公辦小學的招生工作作了具體安排。
一、招生時間安排
2024年梅江區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采用“分階段進行、學校設點報名、統籌安排學位、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進行。各學校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本校的招生范圍、招生時間、計劃招生人數及招生政策。各學校設點招生,負責審核入學資格,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學校發出入學通知。
第一階段:受理本校招生范圍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時間范圍在6月15日(具體招生時間詳見附件1)。
根據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梅州市戶口遷入若干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范圍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報名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大班額”長效機制,對2023年5月1日后變更戶籍遷入學校招生戶口范圍的一年級適齡兒童,且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戶口范圍內有合法所有權房屋的(不含公寓),對應入讀相應學校。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學校發出入學通知,并公示。
隨著城市發展,人口流動變遷,江北片區戶籍適齡入學兒童人數逐年減少。為進一步優化江北片區教育資源配置,提高學生綜合素養,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從2024年秋季學期起,光遠小學不再招收一年級新生,光遠小學一年級招生戶口范圍并入金山小學,招生工作由金山小學負責;從2024年秋季學期起,不再設立人民小學遵憲校區,人民小學遵憲校區招生戶口范圍并入人民小學校本部,人民小學遵憲校區在校生按意愿回流至人民小學校本部就讀,或按意愿轉學到肩一小學就讀。各校招生戶口范圍詳見附件2(請注意部分學校戶口招生范圍表述有變化,并進行核對)。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報名結束后,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要向社會公布空余學位數(6月19日前),受理非本校戶口范圍適齡兒童(含2023年5月1日后變更戶籍遷入學校招生戶口范圍,但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戶口范圍內無合法所有權房屋的適齡兒童)積分入學申請,收取申請入讀積分材料,時間定在6月22日(具體招生時間詳見附件1)。梅江區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起始年級積分方案詳見附件3。
各學校審核適齡兒童積分入學申請材料,7月7日前公布積分入讀錄取結果(各校公布時間詳見附件1),7月9日前將未錄取的名單及申請積分資料整理匯總后交教育股。
第三階段: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已向學校申請積分入讀,但其未被申請入讀的學校錄取的,由教育部門根據分數就高、住址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到轄區內有學位的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并由錄取學校通知并公布錄取結果。時間范圍在7月31日前。
二、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及《教育部關于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號)要求:“嚴禁小學提前招收不足齡的幼兒接受義務教育”,今年我區公辦小學起始年級接收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三、報名需攜帶的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簿(驗原件,收復印件);
2、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確無房產,需提供有效居住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3、兒童預防接種查驗證明(收原件,不與入學掛鉤);
4、通過積分申請入讀公辦學校一年級的適齡兒童,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按照梅江區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起始年級積分方案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附件1:梅江區公辦小學2024年秋季學期一年級招生時間表.pdf
附件2:梅江區公辦小學招生戶口范圍(2024年4月).pdf
附件3:梅江區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起始年級積分方案(2023年).zip
梅州市梅江區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