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2017〕10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實施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
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就業政策,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加強就業政策與產業、貿易、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協調,發揮好政府投資和重大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完善人才發展措施,落實好“梅州人才新政20條”, 更好地集聚各方面優秀人才,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就業創業補助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強資金保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落實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補貼政策,進一步增強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功能。強化制度供給創新,提升社保轉續、醫保異地報銷和實時結算等公共服務水平,促進與珠三角地區人才和勞動力流動。繼續爭取對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落實就業創業補助資金配套辦法,強化資金使用監督和績效評價。完善就業統計監測制度和指標體系,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數據比對,增強就業形勢研判科學性,防范化解失業風險。(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中小企業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人行梅州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營造良好創業創新環境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切實提高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積極為市場主體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公平便利的良好環境。探索創業培訓與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與區域產業相結合的培訓模式。完善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機制,落實各級財政貼息資金和擔保基金安排,積極發揮擔保基金在緩解創業者和初創企業資金困難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實示范性創業孵化基地、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業創新示范平臺財政補助支持政策。做大做強梅州市“贏在客都·創業創新大賽”,培育優秀創業項目和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好世界客屬青年創新創業中心、廣東省區域性創業孵化基地(梅州)、梅州市專利技術孵化產業園等創新創業孵化育成平臺。加強跨部門、跨地區協同監管,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模式,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在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對誠信個人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編辦、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團市委,人行梅州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落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相關措施。進一步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指導體系,讓高校畢業生得到更具針對性、更加專業化的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將到本地求職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免費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運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統籌發揮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創業服務市場主體作用,辦好用好各類創業服務載體,對創業大學生實施精準幫扶。繼續開展“展翅計劃”,拓寬大學生就業創業平臺。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納入求職創業補貼范圍。就業見習補貼范圍擴大到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上述補貼或獎補所需經費按規定從省市就業專項資金列支。鼓勵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發機構、建設院士團隊驛站和梅州人才驛站等,搭建人才創新創業平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特定群體就業幫扶
根據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和管理辦法,制訂完善我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范圍,強化分類幫扶和實名制動態管理。完善靈活就業登記備案流程。實施就業創業精準扶貧行動,對有就業創業意愿和能力的相對貧困家庭勞動力,及時提供政策咨詢、就業指導、職業介紹、創業指導、創業項目推介等公共就業免費服務。建立技能精準扶貧對接機制,開展貧困家庭學生入讀技校專項幫扶,實施貧困家庭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制度,提升貧困地區職業技能培訓能力。通過技能提升、崗位對接、創業支持等措施,做好去產能涉及人員安置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擇業、就業的軍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提高就業創業成功率。強化公益性崗位統籌開發和歸口管理,政府部門投資或扶持開發(購買)的公益性崗位,應按年度向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招用計劃,按不低于招用計劃40%的比例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招用信息應通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發布,招用情況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2018年底前建成省市自主擇業信息平臺,進一步提升服務效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扶貧開發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強化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培訓
圍繞我市產業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要,以提高質量、促進就業、服務發展為導向,堅持學制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拓寬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通道,培育大批具有專業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切實為產業發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證。實行校企合作,整合職業、技工院校和企業雙方資源,發揮學校育人機制和企業用人機制的耦合作用,全面推進校企雙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模式,推動企業和學校聯合招工招生、送崗送學、雙制培養,采取“校中廠、廠中校,冠名培養”合作模式,促進學校技能人才與企業用工需求的對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施技能晉升培訓補貼制度,鼓勵企業組織員工參加技能晉升培訓,并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申報,提高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和轉換崗位的能力。對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參照高職院校標準實施生均撥款制度,所需資金從省市相關專項經費列支。深入實施農業人才提升工程,加強農業管理科研人才、企業運營人才、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培育。(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優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標準體系,推進業務受理向基層延伸,加強鎮村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2020年底前建成省、市、縣(市、區)公共就業創業大數據庫,推動跨部門信息共享和交互驗證。2018年底前完成就業創業證與社會保障卡“證卡合一”工作。推進“互聯網+就業”,加強與互聯網平臺合作,拓寬就業創業服務通道。發揮人力資源市場服務管理平臺作用,加強市場供求關系監控和服務機構監管。爭取2019年出臺我市的政府購買社會就業創業服務項目清單和實施辦法。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在基層配備職業指導、創業指導等專(兼)職工作人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
探索開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登記,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服務。規范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企業之間法律關系。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參加社會保險。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符合條件的,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加強對吸納新就業形態人員量較大的用工平臺的監測和服務,逐步建立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用人單位與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切實加強組織實施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各縣(市、區)要切實履行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按照粵府〔2017〕101號文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創新工作思路,制定本縣(市、區)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配套政策,完善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建立健全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并將落實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全市就業工作的統籌協調,強化就業統計監測,及時分析研判全市就業失業重點指標、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宏觀經濟運行等數據,制訂完善分級預警、分層響應、分類施策的失業預警應急預案,確保就業形勢穩定,有效推動全市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