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5 來源:南方+
為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日前廣東出臺《關于延續實施車輛車船稅具體適用稅額的通知》和《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將車輛車船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降低后的兩項稅種稅額標準繼續保持全國最低水平。
2017年,廣東先后印發《關于調整車輛車船稅具體適用稅額的通知》和《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將我省各類車輛車船稅降低到對應的法定稅額的最低水平稅額,并通過降低稅額標準、調整區域劃分、簡化土地等級等,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負,新政有效期為5年。兩項稅額標準調整以來,對降低市場稅負、帶動汽車消費、促進企業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減免額看,與調整前稅額標準相比,2018年至2021年,共為企業和個人減免車船稅共110.11億元,年均27.53億元;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222.74億元,年均55.69億元。從減免幅度看,車輛車船稅整體減幅為25%左右,其中主要為各類市場主體所有的貨車、掛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減幅超過80%;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幅為40%,在穩經濟大盤背景下,對于降低個人消費成本和減輕企業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
同時,降低車輛車船稅適用稅額,不僅有利于引導綠色低碳出行推動綠色發展,也有效降低企業和個人成本提振了市場消費信心,助力企業更好進行產業升級和擴大再生產、引導市場向實體經濟投資。從實際征收情況來看,兩項稅收都呈現“先抑后揚”的變化趨勢,比如車船稅2021年入庫稅款比標準下調前的2017年還多出14.5億元,有效涵養了稅源,有利長遠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