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區農業用水價格公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2016﹞2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指導意見》(粵發改規﹝2017﹞11號)、《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17〕44號)、《關于下達梅州市2021年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計劃任務的通知》(梅市發改價格〔2021〕49號)等文件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版)》規定,區發改、水務部門共同制定了梅江區農業用水價格,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4日(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價格存在的情況和問題。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和住址,以示負責。我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個人進行反饋。經調查屬實,我局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聯系人:黃志浩;聯系電話:2196791;辦公通信地址:梅州市東門塘梅江區發改局;郵編:514000)
附件:梅江區農業用水價格
梅江區農業用水價格
一、制定農業用水價格
經核算,我區灌區終端全成本水價為0.25元/m3,運行維護成本水價為0.11元/m3。
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粵水農水農電函〔2020〕198號),要求“小型灌區水價應達到補償運行維護費用水平”、“實行作物分類水價,糧食作物水價達到補償運行維護費用水平,一般經濟作物水價達到補償成本水平,高附加值經濟作物、林果業、水產養殖和設施農業等水價達到補償成本并適當盈利水平”??紤]上述原則并避免不同作物間水費差距過大原則確定灌區不同作物水價如下:
①糧食作物水價暫定為0.024元/m3;
②經濟作物水價暫定為0.11元/m3;
③高附加值經濟作物、林果業水價暫定為0.25元/m3。
二、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
為促進農業節水,按照“多用水多付費”的原則,我區農業用水價格實行四檔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農業用水定額按照《用水定額 第1部分:農業》(廣東省DB44/T 1461.1-2021)執行。用水計劃下達及調整,由區水務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具體認定。超定額、超計劃用水的,除按計量的水量繳納對應類型的用水價格外,對超定額、超計劃用水的部分,以當年執行水價的1倍、1.5倍、2倍、2.5倍累進加價計收水費,詳見下表。
灌區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表
三、農業用水價格實施范圍及水費征收責任單位
梅江區轄區范圍內灌區執行上述價格。
各灌區管理單位負責統籌本灌溉轄區內農田面積農業水費征收工作,涉及的有關鎮政府(街道辦)具體負責做好灌溉面積統計、農業水費征收、宣傳、推進和協調等工作,確保農業水費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
灌區的農業水費由各村委(村民用水小組)收取用戶水費后,統一上繳至鎮政府(街道辦),征收到的農業水費實行??顚S谩?/span>
四、執行時間
灌區農業用水價格自2022年3月1日起執行。
五、有關要求
各相關責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職責,加強農業水費征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政策宣傳、制定資金管理制度、節水獎補措施、保供水和工程維護措施,確保農業水費征收和管理不脫節。
梅州市梅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