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梅江區飛勇廢品店廢塑料回收破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來源: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  發布時間:2025-05-27 11:08:13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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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擬審批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對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書面意見。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   聯系電話:2196848  聯系人:曾益峰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梅州市梅江區飛勇廢品店廢塑料回收破碎建設項目

        梅州市梅江區飛勇廢品店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明陽村十七隊老鐵路右側廠房第三間

        東莞市崇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區飛勇廢品店廢塑料回收破碎建設項目位于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明陽村十七隊老鐵路右側廠房第三間(既有 220 千伏贊化變電站)(中心地理坐標:N 24°19′4.405″,E116°04′54.197″),租用空地進行建設,總占地面積1200m2,建筑面積為500m2,主要建筑包括破碎區、成品堆放區、原料堆放區,建成后年回收破碎廢塑料300噸。項目勞動定員為6人,每天工作8小時,年工作時間300天。總投資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萬元。

        1、廢氣。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顆粒物)、原料堆場和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惡臭。破碎工序產生的粉塵(顆粒物)采取濕法破碎、半密閉方式作業,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原料堆場和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惡臭(臭氣濃度)采取控制原料進廠的清潔度,降低原料的堆存量,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對沉淀池進行加蓋,定期清掏等措施,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

        2、廢水。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清洗廢水、生活污水。清洗廢水經混凝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定期更換產生的廢水由槽車運至華禹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標后用于周邊綠化灌溉。

        3、噪聲。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及運輸車輛行駛噪聲等。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廢標簽、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交由專業公司回收利用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的有關規定,做好防腐、防滲、防雨淋、防揚散、防流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