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順豪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回收貯存項目 | 梅州市順豪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江區西郊街道黃塘村9-2號 | 佛山市崇境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順豪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回收貯存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西郊街道黃塘村9-2號,項目中心地理坐標:N24°18′41.558″,E116°04′54.700″,項目占地面積 680m2,建筑面積 680m2,廠區內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倉庫、辦公室,配套相應污染防治設施。項目建成后,收集、貯存及轉運危險廢物3540t/a,一般固廢2000t/a。危險廢物的種類包括: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900-402-06(廢有機溶劑);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900-214-08(廢機油)、900-249-08(廢機油桶)、900-217-08(廢潤滑油)、900-220-08(廢變壓器油);HW12染料、涂料廢物:900-252-12(廢油漆渣);HW29含汞廢物:900-023-29(廢含汞熒光燈管);HW31 含鉛廢物:900-052-31(廢鉛蓄電池);HW49其他廢物:900-039-49(廢活性炭)、900-041-49(廢機油濾芯/廢機油桶/廢吸附棉/廢含油抹布、其他含油勞保廢物/廢油漆桶)、900-045-49(廢電路板);HW50 廢催化劑:900-049-50(廢催化劑)等共計7個類別;一般固體廢物有:廢舊鋰電池。項目定員5人,每天工作1班,每班8小時制,年工作天數300天。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8萬元。 | 1、廢氣。本項目在儲存過程會產生廢氣,主要為硫酸霧、VOCs、臭氣濃度。有組織廢氣硫酸霧收集后經堿液噴處理,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VOCs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到《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限值后,共用一根15m高空排放;無組織廢氣采取加強通風的措施,硫酸霧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有機廢氣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2、廢水。本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回用于項目周邊灌溉綠化,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作標準。 3、噪聲。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通風設施、生產設備噪聲。采取加強設備維護保養,配套隔聲、吸聲等措施,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廢噴淋塔堿液、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收集后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在指定地點暫存后交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本項目一般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版)以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