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梅江區潤拓偉塑膠電子廠塑膠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3-11-28 11:06:06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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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擬審批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對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書面意見。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   聯系電話:2196848  聯系人:曾益峰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梅州市梅江區潤拓偉塑膠電子廠塑膠制品生產項目


        梅州市梅江區潤拓偉塑膠電子廠


        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中村(原交通設施廠)中村路3號E棟


        廣州市綠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區潤拓偉塑膠電子廠塑膠制品生產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中村(原交通設施廠)中村路3號E棟,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20′31.850″,E116°06′13.940″),項目租賃廠房約1200平方米,購置注塑機、破碎機、拌料機等生產設備進行生產,項目建成后年產200噸塑膠制品。項目勞動定員10人,全年工作300天,實行兩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


        1、廢氣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破碎過程產生的塑料粉塵,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及臭氣濃度。破碎粉塵通過加強通風換氣措施,以無組織形式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注塑有機廢氣及臭氣濃度經收集后通過“水噴淋(含末端除霧除濕裝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2、廢水

        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標后用于周邊農田灌溉,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作標準。

        3、噪聲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注塑機、破碎機、拌料機等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表1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的2類區標準。

        4、固體廢物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工業廢物、危險廢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廢包括次品和邊角料、廢包裝袋,次品和邊角料產生量約為1.04t/a,收集后回用于破碎工序;廢包裝袋產生量約0.1t/a,收集后堆放于一般固廢庫暫存場所,外售給廢品回收站。危險廢物為廢活性炭,產生量約為1.34t/a,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中相關規定。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等文件中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