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區跌馬礤、東風、南蛇坑、七圣夫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3-08-25 16:18:32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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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擬審批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對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書面意見。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   聯系電話:2196848  聯系人:曾益峰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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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區城北鎮跌馬礤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嶺上村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區城北鎮跌馬礤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嶺上村。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20′42.436″,E116°03′29.440″),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重建壩頂防浪墻,壩頂下游側新建排水溝。維修上游壩坡現有砼護坡面板,現有護坡下部至死水位新建砼護坡面板、齒墻;修整下游壩坡,坡面鋪草皮護坡,加高培厚現有排水棱體,左壩段坡腳新建貼坡排水;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重建溢洪道進口段、控制段底板,加固進口段、控制段側墻;重建控制段上部交通橋;重建泄槽段、消能防沖段。輸水涵加固工程:重建輸水涵以及放水臥管,封堵現狀輸水涵管。右壩肩新建護岸、護坡。其他加固工程:新建護坡,增設工程監測設施等。

        施工工期為6個月,項目總投資526.2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24萬元。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約為7506.90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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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區城北鎮東風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玉西村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區城北鎮東風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玉西村。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20′13.902″,E116°01′25.371″),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壩頂鋪設砼路面,重建防浪墻;重建上游壩坡砼護坡面板、齒墻;下游壩坡坡面清理后重新鋪設草皮護坡,重建棱體排水、集滲溝;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溢洪道漿砌石側墻采用水泥砂漿掛網批擋;重建進口段、控制段底板;泄槽段底板鑿毛后加鋪松面板;接長泄槽段(漸變段);拆除重建消力池,新建干砌石海漫。輸水涵加固工程:新建穿壩輸水涵管,配套設置輸水涵進水口斜拉閘門、啟閉機,重建啟閉機房;拆除原輸水涵啟閉機設施;輸水涵管出口新建新建鎮墩及三通、配置閘閥分接鋼管連接至高位灌溉渠道和下游壩坡腳新建出水池;封堵原高位灌溉涵垮壩段;拆除、封堵反虹鋼管。其他加固工程:拆除重建管理房,增設工程監測設施等。

        施工工期為6個月,項目總投資411.71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36萬元。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約為983.76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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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區城北鎮南蛇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嶺上村南蛇坑水庫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區城北鎮南蛇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嶺上村南蛇坑水庫。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9′44.915″,E116°04′12.463″),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壩頂擴寬部分新建砼路面,充填灌漿后,壩頂鋪設瀝青路面,新建防浪墻,下游側設排水溝;上游壩坡砼護坡面板分縫清理后采用瀝青灌縫;在下游壩坡培厚壩體,坡面鋪草皮護坡,完善坡面排水溝、步級等;拆除原有貼坡反濾體,新建排水棱體,反濾體外坡腳設置集滲溝、截水墻和量水堰;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溢洪道消力池及下游100m范圍河道清淤疏浚。

        現狀溢洪道結構完好,為保證行洪通暢,對溢洪道消力池及下游100m范圍河道進行清淤疏浚。輸水涵加固工程:現狀輸水涵砼管內套鋼管;拆除原啟閉機及放水設備,重建啟閉機房、拉桿墩,配套閘門及啟閉機。其他加固工程:修繕管養房;大壩白蟻防治;完善大壩安全監測設施;補充儲備防汛物料等。施工工期為6個月,項目總投資214.8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1萬元。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約為1307.7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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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區城北鎮七圣夫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中村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區城北鎮七圣夫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中村。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20′49.525″,E116°05′35.756″),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壩頂鋪設砼路面,重建防浪墻,下游側設排水溝;重建上游壩坡砼護坡面板、齒墻;在下游壩坡培厚壩體,坡面鋪草皮護坡,重建坡面排水溝、步級等,重建棱體排水、集滲溝;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原址拆除重建溢洪道。重建溢洪道維持原有堰頂高程109.30m。輸水涵加固工程:重建輸水涵,配套設置輸水涵進水口斜拉閘門、啟閉機,輸水涵管出口新建鋼筋砼閥門井分接鋼管連接至南、北灌渠;封堵原輸水涵,拆除原輸水涵啟閉設施。其他加固工程:新建上壩道路,新建上壩交通橋,增設工程監測設施等。

        施工工期為6個月,項目總投資583.1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34萬元。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約為3160.86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