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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梅江區西陽鎮白宮李子坑水庫除險加固 工程 |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 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太平村 |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梅江區西陽鎮白宮李子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太平村。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7′29.478″,E116°15′20.787″),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壩頂鋪設砼路面,重建防浪墻,下游側設排水溝;重建上游壩坡砼護坡面板、齒墻;在下游壩坡培厚壩體,坡面鋪草皮護坡,重建坡面排水溝、步級等;拆除現狀反濾體,新建排水棱體;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拆除重建進口段及控制段,改建泄槽段,拆除泄槽段右側墻及底板,左側墻鑿除砂漿批蕩,拆除部分左側墻開挖山體調整泄槽末端走向,新建消力池及海漫。輸水涵加固工程:重建輸水涵,新建輸水涵放水臥管,封堵現狀輸水涵。其他加固工程:對現有防汛道路進行局部路面加寬、重建破損路面,大壩壩頂等增加照明設施太陽能路燈8套,增設的工程監測設施等。 項目總投資362.6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34萬元。 |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采用簡易矩形沉淀池,每臺班末的沖洗廢水排入池內,靜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為1739.45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 |
3 | 梅江區西陽鎮揚公塘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 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江子上村 |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梅江區西陽鎮揚公塘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江子上村。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8′26.972″,E116°14′34.956″),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壩頂鋪設砼路面,重建防浪墻;重建上游壩坡砼護坡面板、齒墻;在下游壩坡培厚壩體,坡面鋪草皮護坡,完善坡面排水溝、步級等;新建排水棱體;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拆除重建溢洪道進口段、控制段、泄槽段鋼筋砼底板以及交通橋;拆除重建溢洪道進口段兩側砼擋墻、控制段左側墻及局部右側墻,控制段靠山體側墻、泄槽段兩側側墻采用外包鋼筋砼加固;拆除重建溢洪道消力池底板及側墻,增設海漫段。輸水涵加固工程:封堵現狀輸水涵管;重建輸水涵以及拉桿墩、拉桿房、進水口、出水口和灌溉渠道,更換拉桿、閘門和啟閉機。其他加固工程:擴寬進庫防汛道路,增設水庫太陽能照明設備,完善大壩安全監測設施等。 項目總投資512.1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34萬元。 |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采用簡易矩形沉淀池,每臺班末的沖洗廢水排入池內,靜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為2010.28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 |
4 | 梅江區長沙鎮三渡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 |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服務中心 | 梅州市梅江區長沙鎮長沙村 | 汕頭市綠臻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梅江區長沙鎮三渡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長沙鎮長沙村。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2′40.096″,E116°07′55.692″),主要工程包括大壩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輸水涵加固工程和其他加固工程。大壩加固工程:現狀壩頂砼鑿毛后鋪設砼面層,重建防浪墻,下游側新建排水溝,設置防撞欄桿。重建上游壩坡砼護坡面板、齒墻;在下游壩坡培厚壩體,坡面鋪草皮護坡,重建棱體排水、集滲溝;加高培厚排水棱體;壩體充填灌漿。溢洪道加固工程:拆除重建進口段、控制段左側擋墻及底板,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交通橋下部擋墻,進口段、控制段右側擋墻未拆除段采用C20砼加高80cm,植筋加固,并埋設仿木欄桿,拆除重建泄槽漸變段左側擋墻,其余泄槽段擋墻采用C20砼加高40cm,拆除重建泄槽漸變段底板,其余泄槽段底板采用C25鋼筋砼襯砌厚200mm,拆除重建溢洪道控制段頂部交通橋,現狀消力池加鋪C25鋼筋砼底板厚300mm。輸水涵加固工程:在原涵管的基礎上內套鋼管、拆除重建進、出口建筑物,拆除重建拉桿房、更換啟閉設施。其他加固工程:加高上壩防汛道路,增設的工程監測設施等。 項目總投資292.2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15萬元。 | 1、廢氣 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為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排放尾氣進行無組織排放。施工揚塵通過對土方堆場采取灑水防塵措施,對進出場運輸車輛采取沖洗措施,進出場運輸車輛慢速行駛減少揚塵。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2、廢水 施工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施工機械沖洗廢水及施工期初期雨水。混凝土拌和系統廢水采用簡易矩形沉淀池,每臺班末的沖洗廢水排入池內,靜置沉淀到下一班末回用于混凝土攪拌機,經處理后執行《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循環利用于拌和系統,不外排。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集中收集后進入隔油池和沉淀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水回用于場地降塵灑水、機械沖洗,不外排。施工期初期雨水通過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的雨水導排溝、導流溝末端設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經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溝渠排放。 3、噪聲 施工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油脂及施工工程棄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廢油脂約為0.02t,用專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棄渣量為556.88m3,施工工程棄渣全部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中相關規定。 5、 項目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主要是解決水庫目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改變水庫現有的工程任務,項目施工不改變水庫防洪等級,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水庫的水位、防洪標準和泄洪流量、灌溉水量和河道內生態流量都不發生改變。因此本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實施后,對水庫庫區及壩下游水體的稀釋擴散能力、水質均不會發生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