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梅州市展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半導體陶瓷線路板生產項目 | 梅州市展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東升工業園(梅江控股二期4#廠房) | 廣東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展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半導體陶瓷線路板生產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東升工業園(梅江控股二期4#廠房)。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7′15.441″,E116°10′5.290″),占地面積3800m2,建筑面積5700m2,項目主要生產半導體陶瓷基材線路板、銅基線路板、鋁基線路板。本項目租用梅江控股集團二期4#廠房的1-2層,建成后生產規模為半導體陶瓷基材線路板28569m2/a,銅基線路板2000m2/a,鋁基線路板3000m2/a。項目實行2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時間330天。 項目總投資約1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800萬元。 | 1、廢氣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生產工藝廢氣。生產工藝廢氣主要包括顆粒物、酸堿霧(硫酸霧、氯化氫、甲醛、氯氣)、有機廢氣(VOCs)以及食堂油煙等。顆粒物通過布袋除塵器+15m排氣筒達標排放,硫酸霧、氯化氫、甲醛通過堿性噴淋塔+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氯氣通過蝕刻液吸收+鐵吸收+堿性噴淋塔+15m 高排氣筒達標排放,有機廢氣(VOCs)通過噴淋塔+除霧+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 高排氣筒達標排放。顆粒物、甲醛、氯氣等污染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硫酸霧、氯化氫等污染物排放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單位產品的基準排氣量執行(GB21900-2008)中“表6單位產品基準排氣量”的相關要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參照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中“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氯化氫、硫酸霧、甲醛、氯氣周界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相應要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廠區內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煙廢氣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18483-2001)的相關要求。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附錄A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 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包括酸性廢水、有機廢水、絡合廢水、一般清洗廢水、綜合廢水,有機廢水、部分絡合廢水、一般清洗廢水經中水回用系統處理后回用,產生的濃水通過綜合廢水專管排入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廢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其余廢水經過收集后分別經過專用污水管網排入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廢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處理后外排廢水達到《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中表3排放限值、《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的較嚴者(COD濃度不得高于25mg/L)后,排入梅江。生活污水經三級隔油池、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進水標準后排入園區生活污水中轉站,再進入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外排廢水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梅江。 3、噪聲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激光機、鑼板機等設備運行噪聲。噪聲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隔聲、消聲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危險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主要有油墨渣、危險化學品廢包裝桶、酸性蝕刻廢液、含鈀廢液、廢顯影液、廢絲網、廢線路板、廢活性炭等,收集后暫存在廠區內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廢液儲罐中,定期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有基板邊角料及粉塵、原輔料廢包裝桶/袋等,分類收集后,交由有相關回收處理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廚余垃圾統一收集,交由有相關處理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并做好垃圾堆放點的消毒殺蟲工作。 |
2 | 梅州宏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線路板生產項目 | 梅州宏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東升工業園AD6區 | 廣東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宏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精密線路板生產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位于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東升工業園AD6區。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6′39.925″,E116°9′49.337″),占地面積8000m2,建筑面積20400m2,項目主要主要生產銅基線路板和鋁基線路板,建成后生產規模為單面板16萬m2/a,雙面板4萬m2/a。項目實行2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時間330天。 項目總投資約1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800萬元。 | 1、廢氣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生產工藝廢氣。生產工藝廢氣主要包括含塵廢氣、酸霧廢氣、有機廢氣及其他廢氣。項目開料(裁板、磨邊)、鉆孔、鑼邊成型等工序產生的粉塵經各自布袋式除塵裝置處理后通過高30m的排氣筒排放,顆粒物執行廣東省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前處理工序(酸洗、微蝕等)產生的硫酸霧、堿性蝕刻產生的氨氣,其中硫酸霧經堿性噴淋塔處理后,氨氣經酸性噴淋塔處理后和硫酸霧一并通過30m高的排氣筒排放,硫酸霧執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氣、臭氣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技改二級標準。線路絲印、阻焊油墨絲印、文字印刷等工序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經噴淋塔+除霧+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高30m的排氣筒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中“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要求,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項目食堂油煙采用集氣罩收集后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氣筒排放,食堂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18483-2001)相關排放限值 2、廢水 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項目生產廢水根據廢水性質分質分類收集,項目綜合廢水、有機廢水、絡合廢水和一般清洗廢水進入中水回用系統處理,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生產工藝。中水回用處理系統產生的濃水、酸性廢水等分質分類收集,通過獨立專管直接排入華禹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尾水化學需氧量濃度不得高于25mg/L,其他污染物執行廣東省《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表 3“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IV類標準數值的較嚴者后,排入梅江。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園區生活污水中轉站,再進入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9-2002)一級A標準后,排入梅江。 3、噪聲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切割機切割、鐵錘敲擊以及機器設備調試噪聲。項目綜合設備運行時噪聲值約為65~90dB(A),經隔音、減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并在做好管理的同時能使項目廠界噪聲控制在晝間65dB(A)、夜間55dB(A)以內,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危險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主要有堿性蝕刻廢液、油墨渣、除油廢液、廢絲網、廢線路板、廢顯影液、廢離子交換樹脂、廢過濾膜、RO膜及廢水處理污泥、廢活性炭、危險化學品廢包裝桶等,收集后暫存在廠區內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廢液儲罐中,定期交由有相關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有基板邊角料及粉塵等,收集后交由有相關回收處理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廚余垃圾統一收集,交由有相關處理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理,并做好垃圾堆放點的消毒殺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