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廣東洛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倉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2-12-23 10:54:0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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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擬審批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對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書面意見。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   聯系電話:2196848  聯系人:曾益峰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廣東洛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倉儲建設項目


        廣東洛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東升工業園BD區龍輝花園南側110米


        廣州蔚清環保有限公司


        廣東洛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廢物倉儲建設項目位于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東升工業園BD區龍輝花園南側110米。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40′26.961″,E116°10′28.109″),項目租賃現有廠房生產使用,占地面積 1200m2,建筑面積1200m2,廠區內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倉庫、辦公室,配套相應污染防治設施。項目建成后,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及轉運的種類包括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12染料、涂料廢物,HW31含鉛廢物,HW49其他廢物,HW50廢催化劑等5個危險廢物類別,設計最大貯存能力為535t,總收集及轉運規模為10000t/a。項目每天工作 8 小時,實行1班制,年工作日計 330 天,項目員工人數為5 人。

        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


        1、廢氣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硫酸霧、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匯入到收集管道引至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有組織排放硫酸霧廢氣匯入到收集管道引至堿液噴淋廢氣凈化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要求。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硫酸霧和臭氣濃度加強機械通風,非甲烷總烴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無組織排放限值,硫酸霧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限值》(GB14554-93)表 1 新擴改建二級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3的無組織排放限值。

        2、廢水

        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進入市政管網。

        3、噪聲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包括廢活性炭、含油廢手套及廢抹布和廢機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危險廢物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中有關規定。生活垃圾產生量約0.825t/a,經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