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五株電路板有限公司催化燃燒活性炭脫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前公示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2-09-01 11:45:39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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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擬審批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對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梅州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反映或提出書面意見。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   聯系電話:2196848  聯系人:曾益峰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梅州五株電路板有限公司催化燃燒活性炭脫附項目目

        梅州五株電路板有限公司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五洲工業園


        廣東臨風企業服務咨詢有限公司


        梅州五株電路板有限公司催化燃燒活性炭脫附項目位于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三角鎮五洲工業園,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6′48.688″,E116°09′30.180″)。項目利用梅州五株電路板有限公司現有廠房五樓建設廢活性炭催化燃燒脫附設備,設備占地面積為40m2,項目所設計的“活性炭脫附填充抽屜”與五株公司現有廢氣塔內的“活性炭脫附填充抽屜”是相同規格及型號。項目不新增員工,一年處理8次,每次8小時。

        項目總投資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


        1、廢氣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VOCs和苯。有機廢氣進入風量為5000m3/h的催化燃燒凈化裝置進行催化燃燒。總揮發性有機物通過30m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的污染物濃度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中的Ⅱ時段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的污染物濃度執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廠房外無組織VOCs排放的污染物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附錄A的特別排放限值。

        2、廢水

        運營期間無廢水產生。

        3、噪聲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風機等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日常磨損的廢活性炭碎末、廢催化劑、失活廢活性炭。日常磨損的廢活性炭碎末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間,定期交由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廢催化劑、失活廢活性炭每次更換后交由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失活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的收集和運輸過程執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有關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以及2013年修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