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來源:區環保局  發布時間:2022-07-15 17:01:56  瀏覽次數:-
        【字號: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梅江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郵編:514021

        聯系電話:0753-2196848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

        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

        地點

        環評

        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公眾參與情況

        梅江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梅州市梅江區衛生健康局

        梅州市梅江區官岌東路(芹洋花園側)

        廣東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建設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官岌東路(芹洋花園側),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7′15.194″,E116°08′38.431″)。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4072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積981.8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9702.48平方米,新建一棟六層疾控中心大樓,其中地上建筑共6層,建筑面積5510平方米;地下建筑共1層,建筑面積4192.48平方米。項目勞動定員50人,實行一班制,每班7小時,正常上班天數250天,考慮加班等其他應急情況每年按280天計。項目總投資1982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70萬元。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施工工人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項目產生的污廢水均進入自建廢水站進行處理,廢水處理設站處理工藝采用“調節池+水解酸化+接觸氧化+混凝沉淀+消毒”,經處理后的廢水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預處理標準、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和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三者較嚴值的要求,預處理后進入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指標后尾水排入梅江。廢水經處理后對梅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處理廠及納污水體梅江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


        2、環境空氣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廢水處理站臭氣、汽車尾氣、備用發電機尾氣以及實驗室廢氣等。廢水處理站產生的臭氣收集后通過UV光解+活性炭除臭設施處理,有組織排放惡臭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無組織排放惡臭滿足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的表3標準。汽車廢氣污染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備用發電機產生的尾氣經水噴淋處理后由專用煙囪引至所在建筑物頂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3、聲環境保護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污水處理站水泵、空調外機運行噪聲、備用發電機保養停開機噪聲、住院病人及陪護人員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以及機動車進出入項目的交通噪聲等。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一般固廢主要為職工及外來人員辦公生活垃圾、純水制備定期更換的廢過濾介質、污水處理站經消毒后的污泥;危險廢物包括實驗室產生醫療廢物、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活性炭、廢UV燈管。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置;污泥經污泥池消毒處理,壓濾后密閉封裝暫存,定期由有一般固廢污泥處置能力的單位處置;廢過濾介質經袋裝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置。醫療廢物、廢UV燈管,廢活性炭等,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環境影響

        項目通過采取源頭防治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地下水污染源的產生,同時通過對醫療廢物暫存間、危廢暫存間、化糞池、污水處理站、污水管網等進行分區防治,管線鋪設盡量采用“可視化”原則等,減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本項目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4號)有關要求開展公示公告,公示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