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環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摻燒工業垃圾技改項目審批前網上公示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2-02-09 10:07:24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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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審批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現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6日五個工作日。對項目持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我局反映或提出書面意見。

        聯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55號   聯系電話:2196848  聯系人:曾益峰

        序號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環評機構

        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梅州市環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摻燒工業垃圾技改項目

        梅州市三峰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雙黃村奇龍坑

        廣州蔚清環保有限公司

        梅州市環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雙黃村奇龍坑(中心地理坐標E116.178639°,N24.299961°),于2015年10月取得原梅州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批復(梅市環審﹝2015)133號)。一期工程于2019年9月完成廢水、廢氣、噪聲自主驗收,于2019年10月取得梅州市生態環境局固廢驗收意見(梅市環審﹝2019)16號)。本次技改項目擬根據企業正常運營實際余量情況摻燒與生活垃圾性質相似且具有可燃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種類包括廢木材及相關制品、廢棄紡織材料、廢紙、皮革廢物、中藥殘渣等。技改項目依托現有一期工程,不新增占地面積,不新增構筑物、建筑物,不新增生產設備。一期工程用地面積59586.3 m2,總建筑面積15224 m2。本次技改結合2020年生活垃圾實際處置量,同時考慮技改后生活垃圾收集范圍擴大至大埔縣、蕉嶺縣部分生活垃圾,因此本次技改后全廠垃圾入爐量為1000t/d,其中生活垃圾(含廚余垃圾)為840t/d、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為160t/d。

        項目不新增投資。技改項目無新增土建工程、無新增生產設備、故無施工期。不新增員工,不改變工作制度。

        1、廢水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沖洗廢水、員工生活廢水、污水處理站廢水、鍋爐定連排污清潔廢水及降溫廢水、循環冷卻水排污廢水等。

        技改后全廠高濃度廢水、低濃度廢水優先進入高濃度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實際運營中如廢水量超過高濃度廢水處理能力時啟用低濃度廢水處理系統用于處理低濃度廢水污水進行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8923-2005)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后進循環水池回用,不外排;

        處理規模624m3/d循環冷卻水排污水處理系統,回用水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標準》(GB/T19923- 2005)的要求后,回用作為循環冷卻補充水,不外排。

        2、廢氣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垃圾焚燒爐、垃圾儲坑及其卸料區惡臭源 、污水處理站滲濾液處理過程的惡臭源等。

        ①垃圾焚燒爐惡臭源

        本項目焚燒爐采用機械爐排燃燒方式,采用1根煙管的2管集束煙囪的排放方式,單根煙管出口內徑2.0m,煙囪高110m。

        ②垃圾儲坑及其卸料區惡臭源

        臭氣統一收集后,經風機通過管道輸送至爐內焚燒。

        ③污水處理過程惡臭源

        臭氣統一收集后,經風機通過管道輸送至垃圾儲坑,經鍋爐一次風機抽吸至爐內焚燒。

        在焚燒爐停爐檢修時,為保持垃圾倉內的負壓環境,避免H2S、NH3、甲硫醇等臭氣外溢,已建項目設置一套旁路臭氣處理系統,通過旁路風管將部分垃圾傾卸大廳和垃圾儲坑內空氣吸出,換氣次數約為1~1.5次/h,旁通道末端設有活性炭吸附除臭裝置,處理風量75000m3/h,設計去除效率>90%,惡臭物質經處理后通過20m高排氣筒外排,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的標準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運營期間的噪聲主要是包括汽輪發電機、鍋爐排汽系統、風機、水泵等。

        運營期間做好噪聲防治措施,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垃圾焚燒過程產生的爐渣、飛灰、廢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員工生活垃圾、設備維護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廢抹布等。

        ①爐渣屬于一般固體廢物,爐渣呈灰褐色或黑色,塊狀固體,沒有臭味。 技改后產生的爐渣依托現有項目處置方式。現有項目環評批復及驗收明確,爐渣外賣給福州美佳環保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進行回收利用。

        ②飛灰來源于煙氣凈化處理過程,主要為燃燒產生的粉塵、活性炭、熟石灰和與煙氣化學反應產物。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產生的屬于HW18(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中的772-002-18類。 飛灰采用了飛灰采用液態有機螯合劑和水泥進行穩定化處理,滿足相關要求后運至梅州市城市垃圾處理中心指定區域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③廢濾袋。預計濾袋在使用4年一換。報廢的濾袋進焚燒爐高溫焚燒處置。

        ④生活垃圾。技改項目不新增員工。員工生活垃圾與現有環評一致。送入廠區垃圾儲坑,與進廠垃圾一起投入焚燒爐焚燒。

        ⑤廢礦物油、廢抹布廢油漆桶等。屬于危險廢物,收集后交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