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涂膠和風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粘接、風干工序均在密閉的拉網車間操作(配置抽風裝置),TVOC、甲苯經集氣罩收集后由引風機輸送至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達到《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標準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加強通風、廠區綠化,廠區內無組織MNHC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3標準,廠界無組織甲苯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2367—2022)表4無組織排放限值。 2、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僅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黃塘河水質凈化廠納管標準較嚴值,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黃塘河水質凈化廠進行處理,最終排入黃塘河。 3、噪聲 本項目營運期噪聲主要來源于風機等機械設備,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措施,合理布局,加強生產管理等措施,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員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一般固體廢物:廢包裝帶收集后,交由專門的回收公司綜合利用; 危險廢物:廢空桶、廢活性炭、廢毛刷交由有資質的危廢公司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