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泰有限公司噴粉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
| 梅州市裕泰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莆田村鄭屋角439號
| 廣州蔚清環保有限公司
| 梅州市裕泰有限公司噴粉生產線技術改造項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區西陽鎮莆田村鄭屋角439號,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N24°16′16.810,E116°11′24.486),項目調整現有產品結構,將部分電泳產品改為噴粉加工,新增一條噴粉生產線(含除油、磷化、噴粉、烘干等工序),配套完善廢氣、廢水治理設施;技改后,機加工產品1000萬件/a保持不變,金屬表面加工面積保持不變,其中電鍍加工面積保持不變仍為165萬m2/a,電泳加工面積由42萬m2/a減少為21萬m2/a,增加噴粉加工面積21萬m2/a。技改項目在現有生產車間內實施,不增加廠區用地及建筑物,技改前后員工數量及生產制度保持不變。項目勞動定100人,年工作天數300天,機加工實行2班制,每班 8 小時;電鍍線每天3班,每班8小時;電泳線每天工作12小時;噴粉線每天2班,每班8小時。項目總投資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
| 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除油廢水和磷化廢水。除油廢水排入現有污水站綜合廢水處理系統處理,磷化廢水排入現有污水站含鎳廢水處理系統處理,經排放口排放進入廠區西側的無名小溪,執行《電鍍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597-2015)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嚴者。 2、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噴粉廢氣、噴粉后烘干廢氣、噴粉烘干燃燒廢氣。噴粉廢氣通過二級濾芯回收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噴粉后烘干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到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通過25m高排氣筒排放,NMHC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6-2010)表2第II時段及烘干室排放標準的較嚴值。噴粉烘干燃燒廢氣通過專用管道收集引至15m高排氣筒排放,執行《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貫徹落實<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意見》(粵環函〔2019〕1112號)對重點區域要求的較嚴值。廠區內NMHC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NMHC、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總VOCs廠界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6-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VOCs濃度限值。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過程中的機械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廠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4類標準。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環衛部門清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包裝材料,產生量約為0.672t/a,收集后外售物資回收部門回收處理。危險廢物包括廢活性炭、廢機油、含油廢抹布和手套,廢活性炭產生量約為0.916t/a,廢機油產生量約為0.1t/a,含油廢抹布產生量約為0.02t/a,均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資質的第三方單位處理。一般固體廢物管理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以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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