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我局受理了廣東詠大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40萬噸環保型溫拌瀝青混合料項目、梅州市梅江區莉玲廢舊品回收店塑料顆粒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項目受理公告和審批前公示可同步掛網公示。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受理公告和審批前公示共10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告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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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梅州市梅江區莉玲廢舊品回收店塑料顆粒等建設項目 | 梅州市梅江區莉玲廢舊品回收店 | 梅州市梅江區城北鎮長崗岌206國道旁(同德機械旁) | 佛山市祥創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 購置破碎機、造粒機、打包機等生產設備進行生產,建成后年產再生塑料顆粒5000t及年產1000t塑料筐顆粒和瓦楞紙打包6000t。 | 1、廢水:運營期間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水質指標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作標準。 2、廢氣:運營期間的廢氣主要為破碎機產生的粉塵和熔融擠出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有組織廢氣主要來自熔融擠出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無組織廢氣來自破碎粉塵和熔融擠出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廠界非甲烷總烴、廠界顆粒物、廠內非甲烷總烴通過加強通風、廠區綠化,廠界非甲烷總烴、廠界顆粒物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廠內非甲烷總烴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熔融擠出產生的非甲烷總烴采用“水噴淋+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引至15m 高排氣筒高空達標后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3、噪聲:運營期間的噪聲源主要為破碎機、造粒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噪聲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降噪處理,運營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運營期間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一般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一般固體廢棄物包括生活垃圾、分選雜質、粉塵沉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的垃圾堆放點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最后送至生活垃圾處理場。分選雜質交由環衛部門清運統一處置。粉塵沉渣定期清理收集后交由工業固廢處理公司處理。危險廢物包括廢活性炭和廢過濾網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中相關規定。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 1276-2022)等文件中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