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區屬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根據《關于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粵辦函〔2015〕532號)、《轉發〈廣東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梅區財采管字〔2016〕5號)、《關于做好 2018 年市直預算單位電商直購工作的通知》(梅市財采管〔2017〕14號)、《關于印發〈梅州市梅江區2018年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區財采管字〔2018〕1號)要求,現將2018年電商直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一)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空調機、服務器、交換設備、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掃描儀、復印機、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通用照相機、速印機、碎紙機、電冰箱、普通電視設備(電視機)、通用攝像機。
1.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50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可以網上競價;
2.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5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的,可以網上競價,也可以電商直購;
3.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5 萬元以下的,可以網上競價或者電商直購,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實行自主采購。
(二)視頻會議系統設備、復印紙、硒鼓粉盒。
1.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5 萬元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可以電商直購;
2.同一品目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5 萬元以下的,可以電商直購,也可以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實行自主采購。
二、采購程序
采購人應在確定具體采購需求后,通過填報《梅州市梅江區本級政府采購計劃申報表》及相關附件資料,并報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備案后,通過廣東省電子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的計劃管理系統編制采購計劃,并將采購計劃推送至網上商城系統實施電商直購。具體程序如下:
(一)電子下單。采購人在網上商城選擇商品后進行下單。同一采購計劃作為一個電商直購項目應一次性執行,不得分拆。同一采購計劃應在同一電商進行下單。網上商城如無滿足需求的商品,采購人可通過網上商城系統發布商品需求信息或直接與電商聯系洽談,待電商在網上商城系統承諾響應并上架商品后再進行下單。自采購人發布商品需求之日起,電商能夠滿足采購需求的,應在 5 個工作日內作出承諾響應。
(二)合同訂立。采購人和電商應按照電子訂單確定的品牌、型號、價格、數量、交貨期限等事項通過網上商城系統確認合同,并完成合同備案和公開。
(三)履約驗收。電商應按照采購合同履約。采購人應組織驗收工作,按照采購合同約定進行驗收。
(四)資金支付。采購人完成驗收后,應在 5 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五)評價反饋。采購人和電商可以通過網上商城系統相互評價,反饋履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有關要求
(一)采購人應依法履行采購主體責任,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完善和細化內部操作流程,指定專門部門專職崗位,統籌負責本單位的電商直購工作,明確采購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和具體使用部門的職責分工。同時,應高度重視加快支出進度的重要性,切實提高資金支付效率。
(二)采購人無故拒絕、拖延簽訂合同或支付資金的,向電商提出超出合同約定范圍要求的,由區財政局視情況予以約談、通報、暫停采購計劃備案等處理。
(三)采購人實行自主采購的,應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做好計劃備案、合同備案和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同一預算項目下同一品目的采購項目,不得故意分拆為多個自主采購預算金額標準以下的采購項目。
(四)區級主管預算單位應加強業務管理和組織領導,督促所屬單位嚴格執行電商直購有關規定,依法開展電商直購活動,積極配合區財政局開展監督檢查。
四、其他
(一)電商資格由省政府采購中心采用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電商名單由省政府采購中心在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予以公布。
(二)電商直購的政策文件、操作指引、采購交易信息等可在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查看。
(三)本通知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四)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的,請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 (聯系電話:0753-2265089);遇到系統技術問題的,請與開發公司聯系(聯系電話:400-965-5696)。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梅州市梅江區財政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