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區機編辦【2015】3號
關于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門
權責清單制度的若干要求
區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行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委辦〔2015〕31號)精神,現就我區推行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梳理現有行政職權。各有關單位要對照法律法規、有關規范性文件、部門“三定”規定和市直部門實行重心下移的事項等,按照省里統一制定的分類標準,即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和其他等十個類別,對本單位現有的行政職權(含委托下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進行全面梳理,明確職權對應的責任事項,并按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形成本單位權責事項職權目錄。區直第一批八個先行單位,要對本部門原《行政職權清理目錄表》的分類進行調整,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拆分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為行政處罰、行政強制類別,補充行政獎勵、行政裁決類別的事項,將行政指導調整到其他類別,并增加責任清單的事項內容,形成《權責事項清理表》(按附件2表樣作相應調整)。
明確職權運行流程。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結合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先對保留的行政許可職權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并通過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予以公布;再逐步繪制并公開直接面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職權行使的運行流程圖。
制定監管標準和措施。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放管結合、依法監管、公正透明、社會共治的原則,制定科學有效的市場監管規則,向社會公開,并縮小監管者的自由裁量權。
二、工作節點
動員部署(2015年8月31日前)。召開全區推行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動員會,具體部署開展工作。
梳理填報(2015年9月30日前)。對梳理的行政職權進行準確填報,按照統一格式文本填寫《權責事項清理表》、《部門職權交叉分散事項表》(樣式表見附件2、3),報送區編辦聯系股(局)(見附件1)。另外,區直第一批八個單位按省的標準調整分類、補充責任清單內容后,《權責事項清理表》、《部門職權交叉分散事項表》于9月15底前報區編辦聯系股(局)。
審核論證(2015年11月30日前)。審核小組成員單位對各單位提交的《權責事項清理表》進行一審、二審、三審,并將審查意見反饋各部門修改完善,廣泛征求意見。區直第一批八個單位《權責事項清理表》要完成審核確認及編碼工作,形成權責清單和職權調整目錄,爭取于十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公布實施(2015年12月30日前)。《權責事項清理表》提交區政府審核確認,報區委同意后,反饋各部門統一進行編碼,形成權責清單和職權調整目錄,以區政府文件形式,在政府網站、網上辦事大廳、辦事窗口等處公布。各單位編制的職權運行流程圖(見附件4),報送區綜合政務服務管理辦(聯系人:林敏,聯系電話:2196901)。
總結驗收(2016年1月10日前)。各單位對推行權責清單制度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報告,統一報送區編辦;區編辦綜合匯總后呈區政府審定,以區政府名義報市。
三、工作要求
建立權責清單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組織專門力量,認真研究,扎實做好這項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吃透上級精神,嚴格對照國務院和區政府的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三定”規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市直有關部門職能調整目錄等,按照《廣東省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手冊》明確的各類事項,全面、真實、準確梳理本單位的職權,不漏事項,不留死角,凡瞞報漏報事項今后一律不得實施。
各單位要加強與市級對口部門的溝通,厘清上下層級間職責權限分工。在自查清理工作中遇到困難時,要主動與審核小組聯系,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區審核小組成員單位和各相關單位要務實工作,抓緊時間,注重質量,確保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目錄在年底前向社會公布。
附件:
1.推行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聯系表
2.梅江區局權責事項清理表
3.部門職權交叉分散事項表
4.行政審批流程圖(模板)
5.推行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工作聯絡員名單
6.廣東省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工作手冊(電子版:請各單位聯絡員到指定QQ群:84379752下載)
梅州市梅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