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梅江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共同富裕方向,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長效幫扶機制,健全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和工作體系,舉全區之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步伐。
2021年,脫貧攻堅成果持續鞏固,鄉村建設行動全面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改革深入推進,農業基礎設施、農村生活設施進一步改善,農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到2025年,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分類幫扶機制逐步完善,鄉村產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明顯提高,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鄉風文明水平顯著提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不斷加強,農民收入增速繼續高于全省農民平均水平,村集體經濟年收入超過15萬元。到2035年,基本實現“百鎮千村”振興目標,農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顯著提高,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提高,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
二、建立健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
1﹒穩定現行幫扶政策體系。將“十四五”時期作為我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過渡期,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防止松勁懈怠;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剎車;摘帽不摘幫扶,防止一撤了之;摘帽不摘監管,防止貧困反彈“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現行幫扶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穩定兜底救助政策,落實好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據脫貧人口實際困難給予適度傾斜。鞏固優化發展類政策,完善產業帶動、就業扶持、技能培訓、小額信貸支持措施,做好與鄉村產業振興政策銜接。〔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科工商務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金融局、區供銷聯社〕
2﹒完善返貧監測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常態化監測預警,持續跟蹤收支變化,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健全易返貧致貧人口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建立農戶主動申請、部門信息比對、基層干部定期跟蹤回訪相結合的易返貧致貧人口發現和核查機制,分層分類及時落實幫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范圍,對返貧的及時落實各項幫扶舉措,實行動態清零。〔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醫保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殘聯〕
3﹒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實施新時代廣東鄉村青少年健康成長“兩幫兩促”行動,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優化發展中等職業教育,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幫助更多脫貧地區學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并就業。健全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為主體,以慈善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繼續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提高收入的脫貧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有效防范因病因殘返貧致貧風險,將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低收入困難家庭人口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范圍,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建立農村脫貧人口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通過農村危房改造、閑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不斷提高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質達標率。〔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殘聯〕
4﹒強化扶貧資產監管機制。進一步摸清精準扶貧以來各級各類扶貧資金形成的扶貧資產,按照明確所有權、放活經營權、保障收益權、落實監督權“四權分置”要求,做好扶貧資產確權登記工作,健全扶貧資產管理臺賬和制度體系。探索創新扶貧資產運營管護機制,明確運營管護主體、責任人及管護責任,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持續發揮效益。完善扶貧資產收益分配制度,經營性資產收益重點用于項目運營管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村級公益事業,健全到村、到項目、到人的收益分配機制,強化鎮村和行業部門監督責任,依法維護農戶財產權利。堅持扶貧資金使用分配、項目實施情況、收益分配和資產管理情況實行公示制度。〔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金融局〕
三、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
5﹒做好精準識別管理。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低收入家庭,以及因病因殘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充分利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以及民政、扶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醫療保障、殘聯等政府部門現有數據系統,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動態調整機制。〔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醫保局、區殘聯、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6﹒拓展穩定增收渠道。高質量推動“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加快實施農村電商、“鄉村工匠”、“高素質農民培育”等工程,鼓勵涉農高校、職業院校、科研單位、職教中心等培訓機構針對脫貧人員開展培訓服務,提高務農或務工的技能水平。健全幫扶項目與低收入群眾參與掛鉤機制,采取以工代賑、生產獎補、勞務補貼等方式,組織動員低收入群眾參與幫扶項目實施。健全技能培訓、信息推介、就業服務等幫扶舉措,加大低收入勞動力就業扶持力度。完善各類產業園區吸納勞動力就業管理機制,加強“村企”、“校企”等招聘對接,深化區域勞務合作。大力發展鄉村旅游、休閑康養、電子商務、文創體驗等農村新產業,豐富鄉村經濟業態,拓展農民增收空間。積極開發就地就近就業崗位,繼續辦好扶貧車間,對就業特別困難的人員通過公益性崗位進行托底安置。推廣“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幫扶做法。加強不良行為懲戒,對故意隱瞞個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請低收入人口、虛報冒領幫扶資金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對具有贍養能力卻不履行贍養義務、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惡劣的取消幫扶資格。〔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科工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7﹒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保”政策,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將符合條件低收入家庭納入教育、住房、醫療、就業等專項救助范圍。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并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醫保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殘聯〕
8﹒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繼續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代繳保費政策,地方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最低繳費檔次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員、重度殘疾人和精神智力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保費。強化縣鎮兩級公辦養老機構對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支持各地積極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地方試點。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病重殘兒童等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及留守老人關愛保障力度。加大對殘疾人的幫扶力度,穩步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實施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做好就業幫扶、托養照護、康復服務。為重度殘疾人或特殊精神病人提供上門鑒定辦證等服務。〔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區醫保局、區殘聯〕
9﹒加強醫療保障工作。堅持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綜合梯次減負功能。將農村特困人員、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低收入家庭救助對象等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救助范圍,全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按規定參加的補充醫療保險,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應由個人自負部分的合規費用,年度救助限額內醫療救助比例達到80%以上,其中特困供養人員救助比例達到100%。完善大病專項救治政策和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政策,優化高血壓等主要慢性病簽約服務。均衡城鄉醫療保障待遇,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綜合防控。〔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殘聯〕
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10﹒實施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把鎮村作為鄉村振興支持重點、發展縣域經濟的重要單元,整合廣州市鄉村振興對口幫扶、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和社會力量等資源,實施“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力量”組團式幫扶,以我市“五百行動計劃”(培育農村百億新產業新業態、提升百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建百個特色美麗村莊、開展百佳鄉風文明村評選、實施百村善治示范工程)為抓手,統籌推進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將全區6個鎮(街道)列入組團式幫扶,實施分類分級幫扶。第一類為重點幫扶鎮,分別是西陽鎮和城北鎮;第二類為鞏固提升鎮,分別是長沙鎮和三角鎮;第三類為2個涉農街道,分別是金山街道和西郊街道。2021—2025年重點幫扶鎮和鞏固提升鎮按每年2000萬元的標準籌集資金,由省級、廣州市、梅州市(含縣、市、區)財政按照6:3:1比例分擔;涉農街道每年按2000萬元的標準落實資金,由市、區兩級按3:7比例承擔,通過統籌整合涉農資金予以支持,確保實現組團結對幫扶全覆蓋。統籌推進我區區域空間布局優化、特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把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實現區鎮村功能銜接互補。積極探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從村莊規劃、農房管控和鄉村風貌提升、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機制管護、農村改革、“三農”投入的歷史欠賬、文明鄉風培養樹立、干部隊伍的工作作風和方法等方面著手,扎實推進鄉村振興改革試點。〔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衛生健康局〕
11﹒大力發展鎮村經濟。深入推進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富民興村產業,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農村二三產業在城鎮融合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小城鎮,打造“一縣一園、一鎮一業、一村一品”現代農業產業體系。以我區3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為依托,科學統籌規劃農業產業布局,扶持培育鎮村特色產業新型經營主體,充分發揮現代農業產業園、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產業基地、致富帶頭人等示范帶動作用,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建立緊密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大力發展特色產業、綠色產業。著力解決耕地和種子問題,促進保障糧食安全。深入實施“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水缸子”“茶罐子”系列培育工程,加強鄉鎮農產品冷鏈物流基地、冷鏈配送、加工物流中心建設,培育發展鄉村產業發展綜合服務體,完善收益分配機制。繼續推進光伏產業發展,培育打造光伏小鎮、光伏村莊。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挖掘集體土地、房屋、設施等資源和資產潛力,依法通過股份、合作、租賃等形式,積極參與產業融合發展;鼓勵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多元化社會服務,培育鄉村美麗經濟、生態產業、康養娛樂、休閑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新型村集體經濟,以多元化業態壯大產業發展新動能,把城市的產業鏈條延伸至鄉村,把高水平要素資源導入鄉村,加快推動鄉村產業發展向廣度深度進軍。借助廣州—梅州對口幫扶的契機,以產業共建等形式,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的高端農產品供給地及客家鄉村旅游休閑目的地。〔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科工商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供銷聯社、區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
12﹒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促進鄉村宜居宜業。強化規劃引領,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建設,科學布局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大力提升鄉村宜居水平,不斷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按照干凈整潔村、美麗宜居村和特色精品村3個類型的美麗鄉村建設標準,分類推進村莊建設,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實施村莊基礎設施改善工程,完善鄉村水、電、氣、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健全運營管護長效機制。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加快農村地區寬帶網絡覆蓋和5G網絡建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持續推進“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和全域實施“五美”行動,鼓勵支持愛心企業建設一批精品鄉村風貌帶,在“四沿”區域打造具有各自地域特征的沿線連片美麗鄉村示范帶,鼓勵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五小園”(小菜園、小果園、小花園、小公園、小停車場),對村內存量農房進行微改造和新建農房風貌塑造建設一批具有客家特色的光伏精品鄉村風貌帶,打造一批示范鎮、精品村、精品路線。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長效機制,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整治。全面排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綜合整治削坡建房。提升農房建設質量,支持新建一批宜居型示范農房。〔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科工商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城區供電局〕
13﹒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強化農村公共服務供給區鎮村統籌,加快推動形成縣域統籌規劃布局、區鎮村功能銜接互補的公共服務體系,強化城區綜合服務能力,加快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方面建設,優化養老托育設施、文旅體育、社會福利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增強城區綜合承載能力和治理能力。加強鎮公共服務功能,完善農村學前教育、義務公共教育、就業創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鎮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打造鎮級產業物流終端。提升村莊公共服務能力,加強黨群服務中心和政務服務終端體系建設,健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制度,綜合考慮村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程度、語言環境等因素配置律師,完善養老、托養、文體基礎設施。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承接參與村公共服務的作用,加大扶持和培育扎根鄉村的社工機構和公益志愿社會組織。實施鄉村文化培育工程,挖掘、保護、傳承、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紅色文化。組織開展送戲下鄉文化惠民活動,發展特色鄉村旅游項目。〔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組織部、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醫保局、區司法局、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
14﹒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充分發揮各類企業等市場主體優勢,創新多元投入機制,強化農村金融創新和農業保險,完善引導工商資本下鄉政策,加強企業幫扶平臺建設,鼓勵企業通過村企結對、村企共建、連片包鎮等形式,積極參與鄉村特色產業開發、消費幫扶協作、基礎設施建設、社會化服務提供、鄉村風貌提升、文明鄉風培育、農村人才培養、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特困群體救助等。健全“6?30”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平臺,廣泛開拓區慈善會等籌資渠道,將企業參與“萬企興萬村”“萬企幫萬村”的相關項目列入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范圍,可定向使用本企業“6?30”活動捐贈資金,完善精準對接服務機制,推動制度化常態化發展。完善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財政、金融、稅費等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承擔參與鄉村建設服務項目。總結利用好“萬企幫萬村”、“6?30”等社會幫扶平臺的經驗做法,搭建豐富平臺,凝聚更加廣泛的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農辦、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財政局、區金融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民政局、區工商聯、區慈善會〕
五、加大政策支持銜接力度
15﹒做好財政投入和金融服務。穩定現有財政投入政策,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需要及財力狀況建立穩定增長的投入保障機制,指導各鎮(街道)管好用好省市級涉農資金,重點支持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扶持低收入勞動力就業和發展鎮村特色產業、改善鎮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入比例用于農業農村政策。健全金融支持幫扶產業發展、帶動低收入人口增收的掛鉤扶持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業務力度,支持開發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業務范圍內為各鎮(街道)鄉村振興提供中長期信貸服務。落實小額貸款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按規定享受現行小微企業相關貸款稅收減免政策。落實無還本續貸、盡職免責等監管政策。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農業保險,探索試行各類鄉村振興基金(債券),為鄉村振興提供更多財政投入之外的經濟支持。〔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發展改革局、區金融局、區稅務局等〕
16﹒做好土地支持政策銜接。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撂荒,新編縣鎮級國土空間規劃應預留或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規模,優先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用地需要。繼續實施農村建設用地拆舊復墾節余指標省內交易政策,通過村莊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節余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指標,優先滿足農村發展建設和產業發展用地需要。指導鎮(街道)、村(社區)落實落細點狀供地政策,優化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農業農村局〕
17﹒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銜接。堅持外部引進與內部培養相結合,落實區域內人才統籌培養使用制度,實施“人才下鄉、干部返鄉、能人回鄉”計劃和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行動,支持大學生、退役軍人、企業家等到農村干事創業,引導和支持各類人才通過投資興業、行醫辦學、捐資捐物、志愿服務等方式服務鄉村振興事業。符合要求的公職人員可回鄉任職,鼓勵各地積極落實并出臺志愿者扎根當地的政策措施,允許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可按有關規定在脫貧地區兼職并取得合法報酬。繼續實施引進人才計劃,加大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對高學歷、高素質人才招聘力度。〔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18﹒做好科技支撐政策銜接。采取長期穩定的支持方式,加強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擴大特色優勢農產品覆蓋范圍,面向農業全產業鏈配置科技資源。強化涉農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支撐作用,鞏固推廣“院地合作”模式,深入實施農村科技特派員和特聘農技員制度,推動農村科技特派員與幫扶產業基地、幫扶項目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把幫扶成果作為學術評價、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探索實施農業科技人員“縣管鎮用、下沉到村”新機制。鼓勵和扶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鄉鎮從事農技推廣服務,優化農技推廣隊伍。著力培育現代新型職業農民,支持幫助提升科技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讓農民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促進農民富裕富足。〔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科協〕
六、全面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19﹒加強領導體制銜接。按照“省負總責、部門聯動、市縣鎮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區鎮村三級書記抓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加快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執行有力的鄉村振興領導體制。強化區委書記一線總指揮和鎮黨委書記一線指揮員職責,發揮村支部書記“頭雁”作用,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鄉村振興上,統籌資源、聚集力量、壓實責任,推動各項部署落地見效。強化各級黨委農村工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統籌協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職責,建立統一高效的銜接議事協調工作機制,研究銜接工作重大問題、制定重要政策、推動落實重點任務。〔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組織部、區委農辦〕
20﹒加強工作體系銜接。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要及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在工作力量、組織保障、規劃實施、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方面,做到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脫貧村黨組織建設,扎實推進基層黨組織“頭雁”工程,持續推進村干部能力素質提升行動,選好用好管好鄉村振興帶頭人,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重的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堅持和完善駐村工作機制。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深化基層干部“萬人示范培訓”,提升素質能力,健全激勵干部投身一線擔當作為的機制,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組織保證。〔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組織部、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
21﹒加強規劃項目銜接。以實施鄉村振興規劃為重點,統籌各鎮(街道)各項具體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將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大舉措納入區“十四五”規劃,將有關重大工程項目納入區“十四五”相關專項規劃。區直有關部門加強與市主管部門溝通對接,及時出臺和完善專項工作方案或政策措施,完善優化我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措施支持體系。加強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梅江分局〕
22﹒加強考核監督銜接。把各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成效納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幫扶項目資金安排、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問責追責的重要參考。健全日常監督與年度評估相結合的考核評價機制,與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做好銜接,及時對標對表省、市考核要求,優化考核評價辦法,科學設置考核指標,減輕基層負擔。加強審計、媒體、民主監督,強化資金項目管理,促進各項相關扶持政策措施落實見效。〔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審計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鄉村振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