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
工 作 動 態 梅州市梅江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2月28日 編者按: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的有關部署,區委、區政府印發了《關于實施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的實施方案》(梅區發[2009]18號),區委、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機關單位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定點幫扶工作的通知》(梅區辦[2009]81號),我區“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已全面啟動,從今期起專門開設《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動態》,及時宣傳推廣各級開展定點幫扶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及好人好事,希望各單位和各鎮(街道)踴躍投稿,及時報送有關典型經驗。聯系電話、傳真:2196655,電子信箱:mjqfpb@21cn.com 如何做好“規劃到戶責任到人” 工作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我省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09]20號),區委、區政 府《關于印發實施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的實施方案》 (梅區發[2009]18號)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扶 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定點幫扶工作的通知》(梅區辦[2009]81 號)精神,從2009年開始,用3年時間開展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 任到人”工作,通過采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幫扶措施,確保被幫扶的貧困戶基本實現穩定脫貧, 80%以上被幫扶的貧困人口達到年人均純收入2500元以上和“八個”確保,被幫扶的貧困村實現“六有”的目標并基本改變落后面貌。那么,如何做好“規劃到戶責任到人” 工作呢? 一、定點幫扶,建立臺帳,動態管理。“定點幫扶”,就是解決“誰去解決脫貧”“幫誰脫貧”的問題。區委、區政府[2009]18號,區委、區政府辦公室[2009]81號文件,明確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任務和主要工作措 施、工作要求等。把幫扶工作落實到區直、市屬駐區各有關單位。 我區現有行政村54個,其中省認定貧困村13個(分別為城北鎮8個,長沙鎮4個,金山街道1個),市安排4個市直(中央、省屬駐梅)單位掛扶4個貧困村, 區五套班子領導成員分別掛鉤聯系29個行政村,并掛鉤幫扶貧困戶。結合“十百千萬”干部下基層駐農村和城鄉基層黨組織互幫活動工作,區直、市屬駐區59個單位分別安排掛扶54個行政村,其中17個單位分別掛扶13個貧困村,重新安排新階段“一戶一干部”結對幫扶貧困戶。實行定點、定人、定責幫扶。“建立臺帳、動態管理”就是幫扶單位和干部進村后,要建立全省統一的《幫扶記錄卡》臺帳,對幫扶情況進行臺帳動態管理。《幫扶記錄卡》 一式三份,分別由貧困村、貧困戶及幫扶責任人持有。貧困村、貧困戶的基本情況,掛鉤單位、幫扶責任人每次進村幫扶情況都必須及時如實填入《幫扶記錄卡》,填寫的內容要由受幫扶村負責人、貧困戶 主和幫扶單位負責人簽名共同確認,保證真實。區、鎮(街道) 及幫扶單位要把《幫扶記錄卡》內容錄入省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更新、存檔,作為今后進行檢查、考核、評議的重要依據。幫扶單位還要在省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有關幫扶工作情況、幫扶成效及季度、年度等報表。 二、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對貧困村、貧困戶的幫扶工作,做到幫扶規劃到戶,幫扶責任到人,采取定單位、定人、定點、定責的包干幫扶責任制,保證每一個貧困村、每一戶家庭有勞動力且有發展意愿的貧困戶都有單位、干部幫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幫扶單位要摸清貧困村、貧困戶的貧困原因,幫助貧困村制訂具體幫扶規劃,結對干部要幫助貧困戶制訂具體的脫貧規劃、發展方向、制定幫扶措施,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任務。 三、因戶制宜,分類幫扶。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幫扶單位要幫助貧困村制訂具體幫扶規劃,結對干部要幫助貧困戶制訂具體的脫貧規劃。對貧困村、貧困戶制定的幫扶規劃要與村民、貧困戶進行協商,切合當地實際,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讓農民主動參加扶貧開發。貧困村的幫扶規劃要報省扶貧辦備案,貧困戶的脫貧規劃報區扶貧辦備案。在幫扶工作中,要針對貧困戶家庭的實際情況,因戶、因人分類幫扶,確保效果。對缺乏勞動力的貧困戶,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他們的溫飽生活。對有勞動力的貧困戶,要通過開發式扶貧,幫其制訂一個切合實際的增收、脫貧計劃,優先安排干部結對幫扶,優先安排發展種養項目扶持,優先安排參加轉移就業的技能培訓。對仍居住在危破泥磚房里的貧困戶,要優先申請列入扶持改造計劃,幫其搞好危房改造。對當年初中畢業的貧困戶子女,要及時幫其申請免費就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或技工學校,保證貧困戶子女不輟學。各部門各單位要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我區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的落實。 ————————————————————————————— 報:市扶貧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領導,區委區政府辦、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辦 送:區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鎮、街道、區直、市屬駐區單位 —————————————————————————————
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