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在梅江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梅江區審計局局長 黃學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區審計局依法審計了梅江區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快打造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為目標,深入推進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實區委各項工作要求,認真執行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決議,全年實現疫情防控平穩轉段,經濟發展穩步提升,民生福祉持續增進、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財政運行平穩有序。面對嚴峻經濟形勢,財政等部門認真落實上級各項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疫情等因素沖擊,加強財政收入管理,積極盤活存量資金,保持財政支出強度,全年財政運行平穩有序。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4.57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5.93億元,為我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重點支出保障有力。集中財力優先保障基本民生等重點領域,切實兜牢兜實“三保”底線,全年用于民生支出22.64億元,其中撥付5435萬元保障疫情防控、撥付7234萬元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將直達資金6.97億元分配用于66個具體項目,減稅降費政策得到落實,重點領域、重點項目支出得到保障,十件民生實事、十件“微民生”實事全面完成。
——產業發展量質齊升。堅持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深入開展廣東梅州經濟開發區提質增效三年行動,籌集撥付企業獎補資金4694萬元、促進就業創業資金2354萬元支持企業產業發展,盤活低效閑置土地471畝,投入5.55億元完善園區設施,有效推進了產業發展。2022年本土企業增資擴產14.96億元,20家企業完成技改、12家企業小升規,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2家增至11家,全區工業投資比增164.9%,園區獲評省級加工貿易產業轉移園。
——整改成效總體良好。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去年以來,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作出14次批示,先后5次在區委常委會、區委審計委員會、區政府常務會議上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各部門單位認真落實整改責任,截至2023年7月底,2021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12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20個,整改率為95.23%,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8項,整改金額12,065.50萬元。
一、區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落實情況
區政府高度重視區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關于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針對“加強審計監督,提升審計監督效能”的審議意見,區審計局聚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主責主業,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一是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和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合理編制審計年度項目計劃,確保項目安排科學精準;二是通過招錄信息和數據方面專業人才、選派干部參加大數據審計培訓等方式,提高大數據審計水平,提升審計效率;三是開展部門預算審計和全區國有資源資產梳理盤點專項審計調查,實現對全區所有一級預算單位全覆蓋監督,探索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審計,拓寬審計監督深度、廣度。同時,建立健全審計和人大、紀檢監察、巡察等監督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深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凝聚提升監督合力。
二、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級財政管理審計
組織對2022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據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反映,2022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4.57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5.93億元),總支出28.50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27.45億元),年終結轉結余6.07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4.72億元,總支出14.15億元,年終結轉結余5674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2.24億元、總支出2.46億元、當年收支結余-2212萬元,加上以前年度結余6855萬元,年終滾存結余4643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206萬元,總支出121萬元。審計結果表明,2022年度,財政等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上級各項決策部署,加強財政收支管理,大力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保障“三保”支出等各項重點支出,2022年財政收支總體平穩、財政管理基本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收入管理不夠完善。一是未及時將部分非稅收入繳入國庫,少記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45.08萬元;二是部分財政專戶結余資金未及時上繳國庫,涉及金額582.92萬元。
2.賬戶管理不夠嚴格。一是2個違規開設的財政銀行賬戶未及時清理撤銷;二是1個財政專戶收入未取得原始單據,涉及金額6.29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運用大數據審計技術,組織對47個區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對5個單位進行了重點審計,并關注了4個鄉鎮、3個街道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預算單位預算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門預算執行及績效方面
一是1個單位2項專項資金當年預算執行率低于50%,涉及金額135萬元;二是3個單位收支核算不準確,存在多記或少記收入支出的情況,涉及金額303.68萬元;三是2個單位專項資金未進行單獨核算;四是2個單位專項資金未設置績效目標。
2.財務管理方面
一是3個單位少記固定資產,涉及金額6.33萬元;二是5個單位未按規定將相關收入上繳財政,涉及金額642.06萬元;三是2個單位擴大支出范圍,涉及金額3.15萬元;四是7個單位支出手續不完善,缺少發票、驗收、簽名等資料,涉及金額65.52萬元。
3.“三公”經費等公務支出方面
一是2個單位“三公”經費超預算支出,涉及金額3.57萬元;二是3個單位公務支出核算不準確,存在少記公務接待費、會議費等情況,涉及金額11.57萬元;三是3個單位出差手續不完善,缺少出差審批單,涉及金額6.85萬元。
4.公務用車管理方面
一是11個單位16輛公務用車因機構改革等原因,未及時辦理登記過戶;二是4個單位5輛公務用車出行登記未使用廣東省公務用車管理平臺;三是11個部單位14輛公務用車2022年上半年每月使用不超過2次,其中8輛公務用車連續6個月完全未使用,車輛使用頻率較低。
(三)鎮(街)財政財務管理審計
在市審計局的統一組織下,對1個鄉鎮財政財務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財政,涉及金額32萬元;二是違規向個人或企業出借財政資金,涉及金額51萬元;三是裝修工程、購買辦公家具等內容未進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189.30萬元;四是未及時清理無依據開設的2個銀行賬戶。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結合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重點,組織對穩投資政策落實情況、支持市場主體助企紓困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養老服務業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基本能認真落實上級相關重大政策措施,在穩投資、助企紓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穩投資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2個單位9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二是3個單位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三是1個單位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對應的工程進度。
(二)助企紓困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3個單位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企業支付進度款,涉及金額101.84萬元;二是1個單位文旅行業貸款貼息資金撥付不夠及時,涉及金額56.28萬元。
(三)養老服務業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1個單位未按規定建立健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指導工作機制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規章制度;二是4個單位5個居家養老服務場所或設施設備閑置超過兩年,未能發揮功能效益;三是1個單位指導不夠到位,導致4個養老服務機構未按要求建立內部管理信息檔案。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組織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養老服務業項目及1個學校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民生專項資金使用總體規范,養老服務等民生項目穩步推進,老舊小區居民居住條件有效改善。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方面
一是1個單位未制訂城鎮老舊小區日常巡查通報制度和工程質量安全抽檢巡檢制度;二是1個單位1個項目未按規定完成前期征求當地居民意見工作;三是2個單位2個項目老舊小區改造將完善類改造內容優先于基礎類改造內容納入改造規劃;四是1個單位1個項目居民樓樓道公共照明設施改造后無法使用。
(二)養老服務業項目方面
一是4個單位4個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推進緩慢,未按合同約定工期完工;二是4個單位4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未經法定程序,擅自改變場地及設備用途;三是2個單位2個養老服務項目存在質量問題,主要是頂棚滲水、乳膠漆和鋁扣板脫落。
(三)學校資金使用和內部管理方面
一是2個年度教師培訓費支出未達到規定標準;二是少記固定資產,涉及金額5.19萬元;三是31個班存在大班額的現象;四是三重一大制度缺少具體細則。
五、公共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組織對4個單位5個項目的基本建設情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同時,配合市審計局組織對1個街道1個鄉鎮相關公共投資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單位能夠推進公共投資項目實施,項目建設及管理情況總體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建設程序方面
一是1個單位1個項目評標條件設置不合理,設置無關條件作為加分項;二是2個單位2個項目未嚴格履行建設程序,存在邊設計、邊施工,未驗收即投入使用等情況;三是2個單位2個項目先施工后取得施工許可證。
(二)工程質量方面
一是2個單位2個項目監理履責不夠到位,存在未完整編制監理月報等情況;二是2個單位2個項目工程質量監督不夠到位,出現擋土墻局部坍塌、墻面發霉、變色以及乳膠漆起皮、剝落等情況;三是1個單位1個項目合同約定保修期小于規定期限。
(三)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及效益方面
一是2個單位2個項目未按工程項目進行單獨會計核算;二是1個單位1個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依據不足,涉及金額1168.18萬元;三是2個單位2個項目未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四是1個單位債券項目建成后閑置超過兩年,公共投資未能產生效益。
六、國有資產資源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采用全面發放自查表、大數據篩查分析等方式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和水資源、森林資源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梅江區各單位基本能夠落實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履行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程序,促進資產有效利用,提升水資源、森林資源管理水平和管護能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國有資產登記方面
一是17個單位38處土地,因歷史遺留問題、權屬爭議等原因未辦理產權登記,涉及面積約162,883.25平方米;二是30個單位168處房產,因歷史遺留問題、權屬爭議等原因未辦理產權登記,涉及面積約152,683.83平方米;三是19個單位60項固定資產未及時錄入財政資產管理系統,涉及金額56,910.29萬元;四是6個單位的20處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和377件國有館藏文物,未錄入財政資產管理系統。
(二)國有資產管理使用方面
一是4個單位10處土地暫時閑置,涉及面積約318,817.24平方米;二是16個單位116處房產暫時閑置,涉及面積約25,035.82平方米;三是6個單位54處房產、土地資產出租、出借未經財政部門審批;四是3個單位53處房產、土地外借(出租)時,未經集體研究決定。
(三)水資源和森林資源方面
一是23個用水單位(個人)違規無證取水銷售且未繳交水資源費;二是64家企業(個體工商戶)未經批準開采地下水用于企業經營;三是1個單位未經林業部門同意占用林地建設未恢復植被,涉及面積0.1956公頃。
七、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組織對6個行政事業單位的6名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同時,配合市審計局組織對梅江區1個鄉鎮的2名領導干部同步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被審計單位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基本能貫徹執行上級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較好地履行了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3個單位“三重一大”等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存在大額工程款支出未納入“三重一大”議事范圍等情況;二是2個單位個別重大經濟事項先實施后集體研究,涉及金額153.91萬元。
八、審計移送處理問題情況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區審計局共出具移送處理書4份,相關部門對所移送問題均已受理。移送相關問題共35個,其中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問題線索6個,移送業務主管部門問題29個;向紀檢監察部門抄送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共12份,向相關單位出具審計整改函4份。
九、審計建議
(一)大力培育財源。貫徹落實上級相關稅費支持等政策,用好用足《支持梅州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加快振興發展總體方案》,加快融灣發展,發展壯大實體經濟,支持培育各類市場主體,充分挖掘增收潛力,加強稅源綜合管理,有效增加財政收入。
(二)加強支出管理。科學合理編制支出預算,壓減非必要非剛性支出,把有限的資金用在發展緊要處。強化預算執行硬約束,加強資金支付審核,確保支出真實、合規、準確。用好用足專項資金和債券資金,加大資金監管力度,兜牢“三保”支出民生底線,保障資金運行安全。
(三)提升績效水平。樹立績效管理理念,壓實部門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績效考核體系,量化細化績效目標,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嚴格落實過緊日子要求,逐步提高財政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單位數量和資金占比。
(四)規范項目管理。加強對項目招投標領域的監督檢查,清理不合理招標投標條件限制,嚴格履行工程項目基本建設程序,督促監理單位切實履行監理職責,規范工程項目財務決算核算,保證工程質量,推進項目按時啟動、完工。
(五)盤活利用資產。資產管理部門和各相關單位應按財政部《關于盤活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指導意見》要求,積極謀劃統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盤活利用工作,通過盤活存量資產,推進存量資產充分利用和調劑共享,切實提高現有資產使用效益,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解決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區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區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審計機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上級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自覺接受區人大監督,緊扣梅江區工作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扎實開展審計項目,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為梅江區加快打造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在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振興發展先行區建設中貢獻審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