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關于梅江區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11-12 09:47:1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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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4在梅江區第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梅江區審計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扣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依法審計了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全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眨咔榉揽厝〉妹黠@成果,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全區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安定和諧,2020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收入質量穩步提高,財政支出總體平穩。區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完成61,570萬元,完成人大調整計劃60,544萬元的101.69%,其中非稅收入完成17,06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的27.71%,比上年下降1.97%,收入質量排行全市最高。支出平穩有序,一是合理調度資金,優先保障“三保”、疫情防控等重點支出需要;二是樹立長期過“緊日子”思想,嚴控非剛性非重點支出,一般性支出壓減15,668萬元,壓減幅度達到5%

        ——財政政策效應積極顯著,惠企利民作用明顯。中央直達惠企利民資金4.34億元落地見效,直接惠及群眾51,069名,企業94戶;利用新增債券資金8.50億元和抗疫特別國債1.35億元撬動有效投資,用于羅樂大橋至S333連接線工程、梅江區元城小學元城幼兒園13個市、區重點項目支出,助力“六穩”“六?!惫ぷ鳎畲笙薅葘_疫情影響,促進了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民生實事落實兌現成效,疫情防控保障有力。2020年用于民生項目支出26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的88.5%。一是及時提高標準,為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困難群眾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資金,確保各項社會保障資金及時兌現;二是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確保十件民生實事、十件“微民生”實事有效實施;三是投入疫情防控資金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資金7074萬元,支持補齊公共衛生體系應急短板,公共衛生應急能力進一步提升。

        ——存量財源統籌充分顯效,“三大攻堅戰”取得成就。2020年,財政部門按規定收回盤活存量資金13,500萬元,全力支持保障“三大攻堅戰”取得成效。一是全年投入脫貧攻堅和脫貧發展引導資金741萬元,截至2020年底,10個省定貧困村和1427名建檔立卡相對貧困人口全部達到退出標準,貧困戶“兩不愁三保障”全面實現;二是繼續支持保障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城區空氣質量優良率達98.9%,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和國考、市考斷面水質達標率均達100%;三是守住底線防范金融風險,有效控制政府債務規模,化解政府隱性債務5.47億元。

        ——加強審計整改檢查力度,整改成效比較明顯。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區審計局要求各部門、各單位精準施策、分類整改,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同時積極開展整改檢查,按項逐條跟蹤落實整改,成效明顯提高。截至20216月底,對2019審計年度查出的84條問題,已整改到位75條,正在整改7條,長期跟進2條,整改完成率89%。被審計單位整改處理上繳財政違規資金457.46萬元,整改處理調賬資金1486.61萬元,采納審計建議53條。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審計要求,區審計局審計了2020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區一級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財政部門、區一級預算部門和單位能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不斷加強預算和計劃管理,集中財力保障基本民生和重點項目支出,保障疫情防控和社會發展工作的穩步推進,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情況良好。

          (一)區級財政管理審計

        審計了2020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等情況。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0.34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6.16億元),總支出30.20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支出29.38億元),年終結轉結余10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14.35億元,總支出14.32億元,年終結轉結余294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2.96億元、總支出2.89億元、結余729.10萬元,加上以前年度結余1.56億元,年終滾存結余1.63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執行不夠規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未編制調整方案并報審批,涉及金額4166萬元。

        2.部分財政收支不規范。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資金未及時沖減當年支出,涉及金額313.86萬元。    

        3.部分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4個單位未將重復繳交單位負擔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部分,按規定退回社保部門,涉及金額98.80萬元;二是報人大審議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數據不準確,少報金額27萬元。

        4.其他方面的問題。區財政撥付國有企業實收資本300萬元,未按照規定在總預算會計賬登記反映資本金注入情況。

          (二)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

          運用大數據審計技術,采用自查和現場核查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對48個區一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對部分單位進行了重點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門預算執行方面

        一是7個單位會計核算收支不準確,涉及金額4703.09萬元;二是3個單位3個項目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預算金額1506.43萬元;三是11個單位支出報銷手續不完備,涉及金額161.11萬元;四是5個單位決算報表編制不準確,未能如實反映財政撥款支出。

        2.資產管理方面

        一是1個單位少記在建工程,涉及金額9899.76萬元;二是8個單位往來款長期未清理,涉及金額7948.67萬元;三是4個單位未按規定及時將非稅收入上繳財政,涉及金額153.02萬元;四是4個單位少記固定資產,涉及金額16.51萬元;五是1個單位未經批準核銷無形資產,涉及金額0.59萬元。

             3.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方面

        一是2個單位存在公務用車管理使用不規范,未嚴格登記出行事由、出行地點等記錄。二是10個單位未制訂公務卡結算具體細則。三是15個單位未嚴格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涉及金額23.04萬元;四是2個單位“三公”經費、培訓費超預算支出,涉及金額18.38萬元。

             4.其他方面的問題

        一是2個單位違規將財政資金從零余額賬戶劃撥到單位實有賬戶,涉及金額1.41億元;二是3個單位存在超限額現金支付的情況,涉及金額12.35萬元。

        (三)鎮(街)財政財務管理審計情況

        在市審計局的統一組織下,對1個街道財政財務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擴大支出范圍,涉及金額35.39萬元;二是未按規定及時將非稅收入上繳財政,涉及金額6萬元;三是未嚴格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涉及金額3.72萬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省、市的重大政策措施,結合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重點,組織對“三促進”(促進就業優先、促進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政策、穩投資政策、革命老區和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政策等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單位基本能認真落實國家、省和市相關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三促進”專項審計

        一是1個單位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辦理程序不夠簡化,可通過單位內部信息共享的資料仍需辦理人提供書面材料;二是截至2020年底,1個單位未能積極推動就業見習基地工作,2間就業見習基地自掛牌以來未吸納見習人員;三是1個單位未及時撥付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等3項專項資金,涉及金額830.09萬元。四是截至2020年底,1個單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使用進度緩慢,涉及金額69.26萬元;

        (二)穩投資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

        一是2個單位2個工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二是2個單位2個工程項目未按規定提交履約保函,涉及金額175.04萬元;三是1個單位1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不夠到位,2道施工程序不符合安全標準。

        (三)革命老區和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情況審計

        一是1個單位使用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實施的項目,未設立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項目標志;二是1個單位未建立農村飲用水水質檢測和監測數據資料共享平臺;三是1個單位未對農村飲用水工程開展定期的水質檢測和監測,未對9個片區水質檢測微生物指標。

        三、精準扶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審計情況

        圍繞區委、區政府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的決策部署,組織對部分相關項目的推進實施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抽查了1個鎮光伏扶貧項目、“四好農村路”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單位能夠按上級要求,完成精準扶貧各項工作任務,扎實推進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精準扶貧光伏項目情況審計

        一是針對1個光伏扶貧發電項目建成后未能及時并網產生效益的問題,推動項目完成并網發電;二是針對5個光伏扶貧發電項目未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涉及金額219.66萬元的問題,督促及時登記固定資產。

          (二)鄉村振興“四好農村路”專項資金情況審計

        一是2個單位部分公路建設改造目標任務未完成,涉及里程29.70公里;二是1個單位將4個已完工項目作為未完工項目錄入項目庫;三1個單位7個項目規模調整未按規定報原批準機關審批;四是3個單位未按工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涉及金額656.59萬元;五是2個單位24個項目選擇無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在省審計廳的統一組織下,對社會保險基金涉及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情況進行審計,區審計局組織對1個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單位基本能貫徹落實各項社保政策,基層醫療保障民生機構運行基本符合政策法規的規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方面

        一是社保部門未按規定為2名應納入養老保險范圍的殘疾人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二是截至2020年底,2個單位未及時補足2名原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單位繳費部分,導致未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三是社保部門未及時清退17名已死亡人員個人賬戶沉淀資金。

          (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方面

        一是醫保部門審核不嚴,導致8家醫療服務機構違規收取醫用耗材費用,涉及金額4.33萬元;二是醫保部門審核不嚴,導致8家二級以下醫院違規使用限制用藥并通過醫保結算,涉及金額4.12萬元;三是醫保部門未嚴格監督,導致1間定點藥房將醫保目錄范圍外的項目費用進行醫保結算,涉及金額0.15萬元;四是社保部門審核不嚴格,導致5人利用死亡人員身份就醫并結算醫療保險基金,涉及金額0.09萬元。

          (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財政財務收支方面

        一是超限額使用現金,涉及金額14.80萬元;二是少記固定資產,涉及金額3.73萬元;三是重復收費和收費目錄外收費,涉及金額0.16萬元。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情況

        組織對1個單位1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竣工決算、資金績效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主管單位基本能履行相關項目建設程序,穩妥推進項目建設。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建設項目違反建設程序,邊勘察、邊設計;二是未按規定及時對部分建筑材料鋼筋進行檢驗;三是建設項目6個部位存在裝飾裝修質量問題,出現玻璃碎裂、幕墻合金框破損銹蝕和滲水的情況。

        六、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區審計局組織對7個行政事業單位的7名領導干部、1個區屬國有企業的1名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同時,市審計局組織對梅江區1個街道工委、辦事處的2名領導干部同步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基本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的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所轄領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事業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決策制度建立及執行方面

        一是6個單位未建立“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二是5個單位存在部分重大經濟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涉及金額602.45萬元。

          (二)重大建設項目管理方面

        一是2個單位2個建設項目交由無資質單位承包;二是1個單位1個建設項目多付工程預算編制費,涉及金額1.52萬元。

          (三)其他問題

        一是4個單位購買通用類物品、服務等未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涉及金額10.15萬元;二是1個單位對主動辭職職工補償,涉及金額1.13萬元;三是2個單位聘用人員未報人社部門審批備案;四是1個單位存在部分行政處罰案件執法手續、重大案件法制審核不完善,缺少書面記錄等資料。

        七、審計移送處理問題及其他處理情況

        2020年以來,區審計局向紀委、監委機關移送問題處理1宗,向其他相關單位出具審計建議函1份,整改函17份,主要涉及國有資產管理、公務卡使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八、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預算編制及執行水平不高。預算編制缺乏理財的系統觀念和績效意識,前瞻性不強,“先謀事、再排錢”的理念未完全樹立,細化、細分預算編列不到位,項目儲備和前期準備不充分,資金全鏈條、全過程跟蹤不到位,導致任務目標難以完成、預算資金沉淀閑置、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時有發生。二是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個別部門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互相推諉、慢作為現象,對政策研究不深不透,統籌協調力度不夠,底線思維意識不牢,風險應急準備不充分,遵守財經法紀的意識不強,違規決策時有發生。三是制度建設不及時。部分單位未適應體制、機制的更新變化,對上級政策制度的配套建設相對滯后,特別是在民生保障機制方面,部門間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不暢,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導致一些領域存在工作失序或管理盲區。

        綜合審計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審計建議:

          (一)堅持依法理財管財,加強預算管理監督。各部門單位要增強系統觀念,嚴格執行預算法及實施條例規定,提高依法理財意識,全面推進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雙監控”,強化預算約束力,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規范性。壓實部門主體責任,加強預算績效全鏈條管理,認真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切實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

          (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政策落實落地。各主體單位應加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省委“1+1+9”和市委“六爭六補”“123456”工作部署等重大政策,準確領會政策意圖和工作要求,確保精準施策。加強地方債務統計監測,健全政府債務風險防控體系,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

          (三)強化制度機制建設,完善民生保障體系。相關部門單位要立足新發展階段,加快補齊社保、衛生、科技、教育、環保等重點民生領域的制度短板,及時制定配套措施,健全部門間溝通協調和互聯互通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和支出監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實“堵點痛點”。堅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營商環境優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鄉村振興、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民生兜底等民生保障機制不斷完善,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對涉嫌違法違紀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區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區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做好各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斷創新審計方式,切實做好審計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升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為梅江區的經濟平穩運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