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2021年公租房第二季度申請受理公告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1-02-11 08:50:35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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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第二季度申請受理公告

        一、申請受理時間:20212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

        二、申請條件:

        (一)異地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持有梅州城區居住證;

        2、申請人在梅州城區工作,并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含3年),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3、就業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連續3年以上;

        4、申請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就業所在地無自有房產,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

        5、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6、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未享受下列情形之一:

        (一)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二)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政府購房優惠政策;

        (三)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四)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五)拆遷安置房;

        (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七)租住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八)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請需提供資料(請帶原件核對)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口簿;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梅州城區居住證(梅州市各縣區的不用提供);

        4、勞動(聘用)合同;

        5、繳交社會保險費有效證明;

        6、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未婚證明);

        7、租賃房屋合同。

        (二)梅州城區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保障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梅江區戶籍的中專(含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以上學歷畢業生,自畢業當月計算起不滿5年;

        2、申請人已與梅州城區(含梅縣新城建成區)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且合同履行滿3個月,并自合同履行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梅州城區(含梅縣新城建成區)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也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在梅州城區(含梅縣新城建成區)沒有購買、出售或贈與房產;

        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是指未享受下列情形之一

        (一)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二)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政府購房優惠政策;

        (三)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四)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五)拆遷安置房;

        (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七)租住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八)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請需提供資料(請帶原件核對)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未婚證明);

        4、勞動(聘用)合同;

        5、繳納社保有效證明;

        6、學歷證明;

        7、租賃房屋合同。

        (三)梅州城區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保障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市區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準;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或贈與房產;

        5、沒有享受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未享受下列情形之一:

        (一)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

        (二)購買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政府購房優惠政策;

        (三)參加本單位內部集資建房;

        (四)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

        (五)拆遷安置房;

        (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

        (七)租住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八)政府提供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請需提供資料(請帶原件核對)

        1、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簿;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未婚證明);

        4、租賃房屋合同;  5、低保證(低保戶提交);

        6、患有殘疾或其它重大疾病者應提供疾病證明(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有效證明或者其他法律文書);

        咨詢電話:梅江區住保中心  2196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