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梅州市梅江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有關規定,經梅州市梅江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決定接受鐘興周同志辭去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附:《辭職書》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5月5日
辭 職 書
梅州市梅江區人大常委會:
本人因工作需要,調至興寧市人民檢察院任職,現申請辭去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職務,請批準。
申請人:鐘興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