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綠色現代產業集聚區、宜居宜業示范區、文化發展繁榮區、社會管理先進區為出發點,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落腳點,以遏制傷亡事故和減少職業危害為著力點,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度,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倡導安全文化,保障全民職業安全健康權益,為我區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規劃目標
到2015年,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監管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全面改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公眾安全素質明顯增強。相對指標: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以上,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30%以上,火災十萬人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內,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0%以上。絕對指標: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以上,工礦商貿事故死亡人數下降4%以上,杜絕較大以上事故,非煤礦山事故死亡人數下降50%以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數為0,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以上,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數下降10%,冶金機械等8個工貿行業事故下降10%以上,特種設備事故死亡人數為0,火災事故死亡人數下降5%以上,生產經營性火災事故死亡人數下降8.1%以上,生產經營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8.1%,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8.1%,農業機械事故死亡人數為0,事故總量、死亡人數持續下降,職業傷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區安全生產形勢保持持續穩定好轉,為到2020年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管理
道路交通:堅決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制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戰略。全面加強路面行車秩序整頓和執法,嚴厲打擊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源頭管理,提高大中型客車、公共汽車、重型載貨汽車的安全準入條件。大力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駕駛、超載、非法載客等交通違法行為。推廣應用道路交通安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到2012年,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區際以上客運班車、旅游包車、建設施工單位散裝物料車、校車、教練車、重型貨車和汽車列車等重點車輛全部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廣東省地方標準及計量檢定規程的衛星定位行駛記錄儀。強化新(改、擴)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逐步完善農村道路和交通安全基礎設施,構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網絡。實行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制度。建立路警聯合執法機制。繼續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強對交通流量大、事故多發、違法頻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網運行監測與交通執法監控系統建設,加強區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動態監控平臺建設,實現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資源共享。
消防(火災):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全面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和“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火災隱患。推動消防規劃納入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全面建設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實施消防隊伍標準化建設工程,根據國家標準配備應急救援車輛、器材和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
礦山:根據國家和省、市的要求,結合梅江區區實際制訂主要礦種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對露天礦山進行專項整治,重點防范片幫、坍塌等事故。推動露天礦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等技術和裝備。
危險化學品: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企業等易燃易爆設施基本情況的摸底排查和安全監管。繼續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
煙花爆竹:加強對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實施禮花彈專項治理。繼續整頓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一步完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運輸配送和定點銷售制度。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防范重特大煙花爆竹事故。
建筑施工:加強建筑市場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的“兩場聯動”,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及時查處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參建各方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化對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隱患治理,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建設,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以公路、隧道、橋梁、水利、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為重點,建立設計、施工階段的風險評估制度。
冶金機械等行業:實施冶金、機械、輕工、建材、有色、紡織、煙草和商貿等行業事故隱患專項整治,重點受限空間作業等領域進行隱患排查治理。
水上交通:開展梅江水域和渡船安全綜合治理行動。推進現有碼頭、渡口的安全現狀評價。強化碼頭、運輸船舶和采砂、橋梁建設等水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改造更新渡口設施和老舊渡船。
農業機械:實施拖拉機(含拖拉機機組)加裝燈光信號裝置、粘貼安全反光標識等安全技術改造,提高拖拉機(含拖拉機機組)的夜間安全防護和燈光照明等性能。嚴格查處無牌行駛作業、無證駕駛操作、酒后駕駛、違規拼裝農機等行為。繼續開展共建扶持“平安農機示范區”和“安全村”工作。
(二)加強職業危害監督管理
加強職業危害監控。建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普查與申報系統,加強重點行業(領域)職業危害檢測。到2015年,新(擴、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率達到65%以上,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場所申報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90%以上,職業危害作業人員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
實施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開展粉塵危害嚴重行業專項治理,實施重點行業(領域)塵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塵危害嚴重的小礦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等企業。對產生職業危害的設施、設備及作業場所進行治理。
強化職業危害監管。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協調和重大事項通報機制,理順職業衛生監管體制。實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引導企業優先采用職業危害防治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強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加強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監督管理,加強勞動者職業健康保護。嚴厲打擊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查處職業危害案件。
(三)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
加強礦山安全實驗室、非礦山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實驗室、職業危害檢測與鑒定實驗室等建設。加強事故調查與鑒定、安全生產檢驗檢測、安全生產技術研發和成果推廣等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推進安全科技產業基地(園區)建設,大力開發推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等科技成果。
(四)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健全應急救援體制機制。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和預測預警工作機制,及時發布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加強應急救援區域合作。加快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整合,建立健全資源共享、調度統一的安全生產應急機制。
完善應急管理支撐體系。完善企業與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建立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到2015年,實現高危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率達到100%。加強重大危險源動態數據庫建設,推進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動態監管及監控預警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儲備體系。
(五)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檔案并抓好制度落實。督促企業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強化企業全員安全技能培訓,切實保障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健康權益。
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嚴格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開展經常性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全面推進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重點突出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破物品,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支持和引導企業進行安全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徹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產能,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六)提升監管監察執法能力
完善監管監察執法體系。不斷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體系建設,理順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綜合監管。明確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具體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做到統一協調、權責明晰。推進安全生產事權制度改革,擴大鎮(街道)安全監管部門管理權限,做好安全監管工作上下級之間的銜接對應。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安全監管、執法、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監管等體系。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工作全面鋪開,執法能力明顯提升。著力強化鎮(街道)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加強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安全監管工作,并納入當地政府安全監管體系。實施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工程。
改善監管監察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區、鎮二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建設達標率分別達100%、80%以上,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執法交通專用工具、現場監督檢測裝備、職業危害快速檢測裝備、聽證取證裝備等全部配備到位。完善各級農機管理機構的專用執法及檢測裝備配置。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裝備建設。
(七)扎實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提升全民安全素質。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安全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考培分離制度,重點開展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安全培訓。將安全培訓作為領導干部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將安全防范知識納入國民教育范疇。全面提升全民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素質。
創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加強城鄉安全社區建設,推進“平安暢通區”、“平安農機示范區”、“平安鄉鎮”、“平安校園”等建設。深入開展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家庭行動。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南粵行”、“保護生命、安全出行”、“安康杯安全知識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作用,強化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功能。以市、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為依托,進一步普及安全生產知識。
四、重點工程
(一)監管監察執法能力建設工程
建設完善區、鎮二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配齊現場監管執法裝備。加強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種設備、農機等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建設。
(二)事故隱患治理工程
實施露天采場邊坡及排土場、水害、報廢煤礦等事故隱患綜合治理。繼續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重點整治國省干線公路事故多發路段、危險路段,并逐步整治農村公路隱患。以臨崖、臨水、急彎、陡坡、長下坡等路段為重點,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完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標牌、防撞護欄護墩等交通安全設施。實施城市燃氣、市政橋梁、建筑施工及化學品輸送管網隱患治理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堅持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把安全生產主要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重大工程項目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加強安全投入,把實現安全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建立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
促進安全生產區域協調發展。要結合區域發展特點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將安全生產發展與實現綠色現代產業集聚區、宜居宜業示范區、文化發展繁榮區、社會管理先進區總體目標結合起來。抓住機遇加大綜合整治力度,率先實現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加大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嚴格控制事故總量,保持事故總量平穩下降;實施嚴格的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制度,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二)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執法效能。完善安全生產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布發生事故和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名單,并建立與項目核準、用地審批、銀行貸款、證券融資等方面掛鉤的制約制度。
(三)嚴格目標考核與責任追究
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企業領導責任,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現場帶班制度,對重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實行主要負責人任職資格終身否決制度。
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把安全生產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納入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強化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推動安全發展的責任。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問責機制,確保責任追究落實到位。
(四)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健全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完善相關信貸政策,鼓勵銀行對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和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貸款支持。嚴格執行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制。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五)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社團組織以及社區基層組織的社會監督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和各種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予以獎勵。拓寬和暢通社會參與和監督渠道,設立舉報信箱,統一和規范“12350”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的公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