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貫徹落實《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5-07-23 10:02:4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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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梅州市貫徹落實〈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搶抓政策機遇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通知》(發改地區〔2014〕48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貫徹落實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方案的批復》(粵府函﹝2015﹞38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貫徹〈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改函﹝2015﹞117號)精神,牢牢抓住我市全境納入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和國家層面第一次對梅州經濟社會發展進行宏觀謀劃的歷史性機遇,奮力攻堅克難,逐步縮小與全國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推動我市原中央蘇區加快振興發展。

          二、樹立主體意識

          各縣(市、區)、市有關單位應牢固樹立貫徹落實國家規劃和省實施方案的主體意識。我市全境均納入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的范圍,是我省貫徹落實國家規劃和省實施方案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市有關單位要全力打好“原中央蘇區牌”,在項目申報、政策對接方面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匯報溝通,爭取最大限度的支持。

          三、明確工作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規劃和省實施方案,主要由各縣(市、區)、各有關單位按照市實施方案抓好政策對接落實和項目推進,搶抓 “十三五”規劃編制和省新一輪扶貧開發計劃出臺的機遇,爭取將更多的項目納入國家、省“十三五”規劃,爭取在省新一輪扶貧開發計劃中體現對原中央蘇區的重點扶持。

          四、突出工作重點

          貫徹落實國家規劃和省實施方案,重點要圍繞“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外優惠貸款時,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和“規劃(實施方案)涉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按照權限和程序報批”抓落實,并與省進一步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決定相結合,爭取省的支持。在具體的工作中,各縣(市、區)、市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的投資方向和產業政策,做好項目的培育和謀劃,儲備好項目,積極主動做好項目申報準備工作。對納入規劃和省實施方案的在建項目要加快建設進度,爭取早日建成發揮效益;對納入規劃的項目要積極推進前期準備工作,力爭早日動工興建。

          五、完善工作機制

          市發展改革局、市振興辦要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市振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向上對接政策和實施兩大振興發展重大項目的跟蹤督辦。要對所有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項目進行督促跟蹤,加強資金管理,督促項目規范實施和加快進度,確保項目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六、加強宣傳解讀

          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對各級、各單位領導干部開展政策解讀和宣傳,大力弘揚蘇區精神,使貫徹落實規劃和省的實施方案盡快成為全市各級干部的共識,切實增強廣大干部加快振興發展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18日


        梅州市貫徹落實《贛閩粵原中央蘇區
        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方案

          《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經國務院批復原則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4年3月20日正式印發,梅州全境8個縣(市、區)納入規劃范圍。《規劃》的出臺,是國家層面第一次對梅州經濟社會發展進行宏觀謀劃,系統描繪了振興發展的“路線圖”,對于我市探索革命老區扶貧攻堅新路子,進一步加快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劃》,根據《廣東省貫徹落實〈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貫徹落實《規劃》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一個目標、三大抓手、兩條底線”的系列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弘揚蘇區精神,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開拓創新,著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有序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著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發展的支撐能力;著力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著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生態保障能力;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努力走出一條欠發達地區實現振興發展的新路子,使廣大人民早日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二)發展目標。

          ——2014—2015年,是《規劃》實施的開局之年,市成立振興發展工作機構,建立促進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協調機制,明確工作任務分工。各級各部門要加快建立相應的工作落實保障機制,以“三大抓手”為目標,完善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項目庫,著力組織實施好納入《規劃》的一批重大項目建設,力爭取得明顯成效。

          ——到2017年,《規劃》實施取得重大成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躍上新臺階。現代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和能源保障體系初步形成,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進一步壯大,工業化、城鎮化水平大幅度提高,人均GDP等主要指標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進一步縮小。

          ——到2020年,全市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等經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人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基本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基礎設施體系趨于完善,建成一批重大鐵路、高速公路等項目,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基本形成,梅州作為潮汕平原北上開拓腹地的樞紐地位基本確立,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特色優勢產業集群進一步壯大,新型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顯著成效,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進一步降低,生態文明建設繼續保持全國領先,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努力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二、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

          (以下責任單位如未特指,均包括各縣(市、區),責任單位有兩個以上(含兩個)的,排在第一的為牽頭單位)

        (一)統籌空間布局。

        培育壯大新型電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四大產業集群,促進梅州中心城區擴容提質,把梅州市打造成潮汕平原北上開拓腹地樞紐、廣東省綠色崛起先行市和文化旅游特色區、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鷹梅鐵路、浦梅鐵路和連接江西、福建的高速公路,加強與江西、福建原中央蘇區的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擴大梅州腹地;經梅汕高鐵、梅河高速,向東經饒平打通出海口,向西聯動龍川、和平、連平、南雄等山區縣,打造海陸聯動的城鎮密集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鐵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單位〕

        (二)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⒈積極發展特色農林業。
        (1)加快實施糧食生產重大工程,建設一批種子繁育基地,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責任單位:市農業局〕
        (2)積極爭取中央、省貼息貸款支持力度,做強做大特色農林產業。〔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3)做強柚子、臍橙等柑橘產業,推進標準化有機果園建設,加大柑橘危險病蟲害防控力度,著力打造優質柑橘產業基地。加快推進特色農產品采后商品化處理、貯藏保鮮、產品初精深加工和倉儲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推動特色農產品產業化發展。加快發展特色客家綠茶、烏龍茶等茶產業,支持精深加工提升茶葉品質,建設全國重要的茶產業基地。實施油茶低產林改造和高產林示范工程,打造全國重要的油茶深加工基地。〔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4)積極發展食用菌、蔬菜、畜禽、水產品、中藥材、花卉苗木等特色農產品,積極推動毛竹、油茶示范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局〕
        (5)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加大珍貴林木支持力度,積極培育金花茶、紅豆杉、石斛、金線蓮、梅片樹、巴戟、仙草等野生植物及特色藥材,實施示范藥場建設、中藥材研發和精深加工工程。〔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6)積極發展休閑農業、設施農業,加快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支持研發、推廣適宜丘陵山區的中小型農機具,加強農村科技體系建設,加大農業科技人員培訓力度。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科技局〕
        (7)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責任單位:梅江區,市農業局、市政府臺灣事務局〕
        (8)推進農產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設,創建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擴大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農業局、梅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9)加強農產品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積極創建名優品牌。〔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

        ⒉提升發展優勢礦產業。
        (10)以平遠為核心,建設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稀土產業基地及稀土高新材料產業基地。積極推動資源整合重組,建設南方離子型稀土戰略資源儲備基地。〔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區管委會,平遠縣〕
        (11)力爭新上塔牌集團600萬噸、梅盛偉業150萬噸旋窯項目,推進以梅州為主的粵東水泥生產基地建設成為廣東綠色建材生產基地。〔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蕉嶺縣、平遠縣、梅縣區〕
        (12)加快梅縣銅、五華鉬、蕉嶺銣、興寧釩鈦磁鐵礦等礦產基地建設。發揮高嶺土儲量優勢,加快瓷土深加工基地和高檔釉下青花瓷生產基地建設,建設全國重要的陶瓷產業基地。積極推進技術創新,爭取國家、省對加大技術攻關的支持力度,提升礦產資源開采、加工和應用技術水平。〔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科技局〕

        ⒊加快制造業升級。
        (13)加快關鍵技術研發,培育引進龍頭企業,建設梅州電子信息產業基地。〔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4)加快電聲產業發展,大力支持梅州豐順建設國家級電聲之都,創建出口電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擴大電聲產品出口。〔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梅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豐順縣〕
        (15)依托新能源汽車驅動電機、鋰電動力電池和專用永磁材料等產業基礎,培育建設梅州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生產基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6)促進興寧水電裝備、梅縣精密機械、平遠鑄造、五華五金機電、蕉嶺新型建材、大埔陶瓷等產業集群化發展。大力發展平遠木制品、蕉嶺竹制品、五華、興寧和梅縣工藝品等輕工紡織產業,壯大一批輕工產業集群。加快中成藥、西藥、保健食品及化學原料藥、醫藥化工等企業集聚,推動梅州醫藥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梅州綠色節能照明等產業,加快核心技術自主創新,支持新能源產品推廣綜合利用。〔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17)積極爭取國家、省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經費向梅州等原中央蘇區傾斜,加大對重大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和產業化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8)加快建設各類產業研發、檢測公共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質監局〕

        ⒋大力發展服務業。
        (19)加大革命遺址保護和修繕力度,加強對原中央蘇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中共黨史教育基地的建設,大力發展紅色旅游產業,高起點建設梅縣葉劍英元帥紀念館、“八一”起義軍三河壩戰役烈士紀念園、廣東平遠紅四軍紀念園、中央紅色交通線大埔中轉站、豐順縣李堅真故居、五華古大存故居等一批紅色旅游精品景區和經典線路。發揮生態優勢,深入挖掘歷史文化、生態及鄉村旅游資源,重點推進蓮花山、南臺山、五指石、五華獅雄山生態旅游區建設,加快梅州雁洋生態旅游園、梅西國際旅游度假區、客天下、松口古鎮、百侯古鎮、熙和灣、瑞山文化旅游區建設。〔責任單位:市旅游局、市委黨史研究室、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管委會〕
        (20)加快廣東文化旅游特色區建設。〔責任單位: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管委會、市旅游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1)抓住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紅色旅游列入國家旅游發展戰略的有利時機,爭取更多紅色旅游項目列入全國紅色旅游二期方案。〔責任單位:市旅游局、市委黨史研究室〕
        (22)整合國家、省資金,建設一批通達景區及景區內旅游公路、旅游步道和旅游集散中心等設施。〔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旅游局〕
        (23)引導境內外銀行、保險、證券、信托、金融租賃等金融機構設立經營性分支機構,推動后臺服務中心、金融外包企業進駐。支持符合準入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起設立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鼓勵符合準入條件的發起人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為農村商業銀行,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引導作用,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提供普惠性金融創新服務。探索社會資本多樣化融資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國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上市和到“新三板”、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廣州股權交易中心交易等證券場外交易市場掛牌交易。推動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網絡小額貸款創新試點。積極開發新的保險品種,推動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產業項目。〔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銀監分局〕
        (24)爭取梅州創建區域性金融中心。爭取省財政扶持力度,加快推進梅州市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加快梅州建設全國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爭取進一步增加區域性特色政策性保險項目與產品,擴大保險的深度,增加保險密度。〔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銀監分局〕
        (25)完善陸地港口岸服務功能,促進區域通關資源共享,加快發展公鐵海空聯運。〔責任單位:市口岸局、市外事僑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26)推動建設物流園區、物流通道、樞紐場站等物流基礎設施,打造一批區域性物流中心。引導制造業和商貿企業開展物流業務外包,提升第三方物流發展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7)創建現代物流技術應用和配送綜合試點城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8)充分挖掘紅色文化、客家文化、茶文化等特色文化資源,培育創意人才,開發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特色文化產品和服務,做大做強一批骨干文化企業,推動客家文化產業基地、梅州雁洋、麓湖山、客天下、熙和灣、五指石、瑞山等文化產業園建設。〔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管委會、市旅游局、市廣播電視臺〕
        (29)大力發展信息服務業,推動梅州市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推動“互聯網+”行動,加快發展縣城電子商務,扶持一批農村電商的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梅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30)鼓勵發展科技研發、工業設計等高技術服務業,規范發展法律咨詢、信用評估、廣告會展、培訓認證等商務服務業。積極發展會展業,培育知名會展品牌。〔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31)培育發展健康服務業及相關支撐產業。積極發展社區健康養老、家政服務、社區照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服務業態,推動創建一批居民服務示范社區。〔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32)加快豐順溫泉旅游養生產業建設。〔責任單位:市旅游局,豐順縣〕

        (三)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⒈構建現代交通運輸網絡。
        (33)加強對外鐵路通道建設,加快廣梅汕客專梅州至潮汕段建設,推進鷹潭至梅州鐵路、浦城至梅州鐵路項目前期工作,力爭2015年底開工建設。爭取廣梅汕客專梅州至河源龍川段、梅州至龍巖鐵路擴能工程在“十三五”期間動工建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鐵辦)〕
        (34)加強國省縣道通工業園區和旅游區道路改擴建,提高道路等級標準。積極推進通縣二級公路建設和紅色旅游景區公路建設,加快梅州中心城區與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快速干道建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
        (35)加快國家公路運輸樞紐建設,打通出省通海大通道。大力推進濟廣高速平遠至興寧段、汕湛高速五華段、興寧至汕尾高速公路興寧至五華段(含畬江、華陽支線)等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按計劃建成通車;確保2015年開工建設梅州至平遠高速公路,將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梅州段(含大漳支線)、大(埔)豐(順)(五)華高速豐順至五華段、梅州東環高速等省高速公路網項目作為省重點預備項目加快推進前期工作,力爭早日開工。研究建設廈門至蕉嶺至曲江、福建永定至蕉嶺至江西尋烏、平遠至蕉嶺至大埔、平遠至武平、天汕高速與梅大高速連接線、興(寧)龍(川)等高速公路,加快出省、跨市和區域內快速通道建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6)建設梅江、韓江沿線客貨運碼頭。〔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37)做好梅縣機場遷建前期工作,爭取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研究建設通用機場。〔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梅縣機場公司、市機場遷建辦、市發展改革局〕

        ⒉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38)有序發展火電,建設粵電大埔電廠“上大壓小”工程、梅州抽水蓄能電站、梅州風電、光伏發電、LNG能源、熱電聯產等電源點項目建設。加快推進天然氣儲備設施建設,實現縣縣用上天然氣。推進惠來—梅州—贛州成品油管道和梅縣成品油、氣倉儲基地建設。推進廣東省天然氣管網三期工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39)繼續加強電網建設,加強城鄉電網升級改造,推進電網智能化和輸配協調發展。〔責任單位:梅州供電局〕
        (40)積極推動創建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⒊加快水利設施建設。
        (41)提高城市和重點城鎮防洪能力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實施規劃內大中型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十二五”期間全面完成規劃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支持梅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推進韓江(高陂)大型水利樞紐、梅州梅南水利樞紐、平遠鳳池、豐順龍峽水庫等一批大中小型水庫項目,推進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支持深山地區建設小微型農田水利設施。爭取上級加大對大中小型水庫的管護經費的投入力度。〔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⒋提升信息化水平。
        (42)實施數字城市、智慧城市等重大工程,建設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43)推動梅州建設全國大數據存儲處理中心和建設粵東云計算數據異地容災備份中心。〔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44)推進光纖寬帶網絡建設,實現2015年末所有鄉鎮都有互聯網寬帶接口和學校等社會公益機構寬帶網絡接入,城市和農村家庭寬帶接入能力基本達到20Mbps和4Mbps。實施移動通信網絡升級工程,實現3G移動通信網絡覆蓋城鄉、4G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穩步推進。〔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45)全面推進電信網、互聯網和廣播電視網“三網融合”,推動創建國家信息消費試點示范市和下一代互聯網示范城市。〔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46)加快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業務應用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47)爭取國家、省加大我市測繪地理信息的投入,實現地理信息航空攝影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48)建立林業信息數據庫和數字林業信息管理系統,構建梅州林業“一張圖”,對森林資源動態變化進行實時監測和數據更新。〔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49)積極申報“信息下鄉入村”提升項目,爭取省對梅州原中央蘇區集中連片市的資金投入占總投入70%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⒈加強生態建設。
        (50)支持各縣(市、區)擴大省級生態公益林面積,加快生態景觀林帶、森林碳匯、森林進城圍城、鄉村綠化美化四大重點工程建設,爭取國家、省加大森林撫育、資源管護投入力度,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支持平遠創建國家公園試點,爭取國家、省支持各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建設,加大野生動植物保護力度。〔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51)實施崩崗侵蝕防治,加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推動有條件的縣(市、區)建設國家水土保持生態文明綜合治理工程。〔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52)爭取省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陸生野生動植物專項補助、森林資源保護先進縣獎勵經費向我市傾斜。爭取省支持我市打造森林旅游示范區,在林業基本建設、林業重點工程、旅游發展基金等建設資金給予重點支持。〔責任單位:市林業局、市財政局〕
        (53)推進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積極創建生態文明示范工程試點市(縣)及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54)加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力度,加快生態移民搬遷、地質災害移民搬遷步伐。〔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
        (55)推進大埔、豐順縣由省重點生態功能區申報調整為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大埔縣、豐順縣〕
        (56)開展河流生態保護與修復治理,加快以小流域為單元的坡耕地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和崩崗治理,加快農村電氣及小水電代燃料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57)加強我市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設,爭取國家、省投入力度,努力構建“高空有衛星、中空有飛機、地面有林火遠程視頻監控和巡護人員”的立體林火監測體系。〔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58)加強我市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災撲救水平,保護森林資源,鞏固提升我市生態優勢。〔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2.強化環境綜合治理。
        (59)加強韓江、梅江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配合做好《韓江流域水質保護規劃》,大力爭取國家支持,推進跨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協同保護,積極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
        (60)大力推進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治理,爭取國家、省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開展梅州市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61)爭取國家、省支持,加快推進梅州中心城區和重點城鎮河涌、中小河流生態綜合整治,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泥處理處置工程建設,加強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支持城鎮供水管網建設。〔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
        (62)加快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水平,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63)推進清潔農村工程、測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有機質化提升工程,爭取國家、省支持,發展農村禽畜污水處理,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發展農村沼氣,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普查和農業污染治理、防治力度。〔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

        ⒊提高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
        (64)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鼓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環境保護局、市水務局〕
        (65)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源地保護和用水總量管理,加快城區雨污分流管網和設施建設,深入開展節水型單位創建,確保區域發展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協調。〔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66)積極發展循環經濟,推動開發區和重點產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支持創建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67)創建全省低碳交通示范城市(縣)。〔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68)推進土地資源節約利用,實施“三舊”改造和棚戶區改造,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綠色礦山、發展綠色礦業,建立和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鼓勵和支持開展共伴生礦、尾礦和大宗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
        (69)加快發展綠色建筑。〔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

        (五)推進社會事業發展。

        ⒈優先發展教育事業。
        (70)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提高學前教育入園率,推進幼兒園規范化發展;推進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擴容和標準化、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和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扎實推進解決小學、初中大班額和寄宿生住宿問題。鼓勵各縣(市、區)興辦優質特色學校。〔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71)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三通兩平臺”工程建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延伸到農村學校。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實施職業教育能力建設工程,辦好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打造職業培訓實訓基地。〔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2)提高高等教育辦學水平,推動嘉應學院等高等學校與國內外知名高等學校合作辦學,進一步加強與國(境)外高校的交流合作扶持優勢特色學科專業建設。〔責任單位:嘉應學院、市外事僑務局、市政府臺灣事務局〕
        (73)加快推動嘉應學院申請列入國家重點扶持院校,大力爭取國家、省在大學更名、建設經費、人才引進、科研立項等方面的政策傾斜。〔責任單位:嘉應學院、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74)爭取省財政加大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建立高中、大學教育貧困生輔助機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市財政局〕

        ⒉提升衛生計生服務水平。
        (75)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加強市、縣級醫院建設,支持梅州市建設具有區域影響的綜合醫院、三級中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和精神病專科醫院,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建設專業特色醫院,提升重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建設三甲醫院。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提升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裝備水平和服務能力。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局〕
        (76)支持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局、市財政局〕
        (77)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積極培養全科醫生。積極爭取省內三級甲等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⒊強化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
        (78)加大引才聚才力度。積極探索原中央蘇區縣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通過提高待遇、簡化程序等方式暢通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統一安排,爭取每年從我市選派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到中央直屬機構單位掛職鍛煉。開展區域干部交流,爭取省直和珠三角地區有關部門干部到我市任職或掛職鍛煉。建立健全農村急需的專業技術型、市場經營型人才引進和常駐機制。深入推進“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選調生和科技人才下鄉工作,鼓勵更多高素質青年人才到村鎮工作,為基層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并通過完善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流動、配置等人才工作政策體系,確保高素質人才下得去、穩得住、干得好、留得下。繼續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的有關辦法,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⒋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
        (79)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加大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力度,2015年前實現縣級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基本覆蓋,2020年前實現市、縣、鄉三級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全覆蓋。大力發展農村特色產業和小微企業,努力增加就業崗位。大力開展就業援助,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開展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加強勞動力技能培訓,結合當地特色經濟、勞動者培訓意向和知識基礎開展技能培訓,加快職業技能培訓和技工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構建覆蓋城鄉的職業技能培訓網絡。有序組織勞動力輸出,精心組織“南粵春暖”和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在珠三角輸出地建立外出務工人員工作站等,促成用工務工有效快速對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
        (80)大力開展就業援助,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對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81)加大力度,爭取落實省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梅州建設一個以上功能齊全、設施配套的人力資源市場;逐年安排梅州等原中央蘇區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險服務平臺建設專項經費,提升基層平臺的信息化水平和業務經辦能力建設;逐年安排梅州等原中央蘇區城鄉勞動力專項培訓經費,支持梅州開展文化旅游、精致高效農業、電子商務、新型工業等適合當地產業發展的技能人才培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82)深入開展創業帶動就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快創業帶動就業孵化基地建設和落實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梅州銀監分局〕
        (83)加大撫恤補助資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優撫對象等人員各項撫恤待遇落實。提高各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力爭中央負擔的基礎上不足部分由省財政全額負擔。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金由省財政負擔80%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84)建立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人群全覆蓋,提高社會保障卡應用管理水平,逐步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盡快落實提高省級補助比例,實現應保盡保,合理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依托現有資源或引入市場、社會力量,加快社會福利體系建設,實現每個縣(市、區)建設一所綜合性社會福利中心、一所殘疾人康復中心,每個鎮(街道)建設一所敬老院。鼓勵和扶持民營企業建設和興辦養老院。〔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85)力爭梅州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全部由中央和省財政配套,加大職工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力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86)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擴大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范圍,加大棚戶區改造投入力度。〔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⒌加快文化體育事業發展。
        (87)支持市縣兩級圖書館、文化館(藝術館)、檔案館、博物館及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及社區文化室、農家書屋等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城鄉閱報欄(屏)。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快中小文化企業的發展壯大。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支持,加快建設集梅州蘇區革命歷史、客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林風眠美術館、華僑史于一體的綜合藝術館及中國客家博物館的升級改造。創建農村(社區)文化俱樂部。加大古村落保護,推進梅州客家圍龍屋申報世界物質文化遺產。〔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委黨史研究室、市檔案局(館)、梅州日報社〕
        (88)加快建設國家級客家文化(梅州)生態保護試驗區。〔責任單位: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區管委會、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89)加快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有線電視、直播衛星、地面數字電視等多種覆蓋方式,提高廣播電視覆蓋水平和入戶率,爭取到2020年實現戶戶通廣播電視。大力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鼓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建設新媒體,打造梅州日報、梅州廣播電視臺移動智能終端。支持高山無線發射臺站建設,爭取2016年規劃建設八鄉山客家文化旅游廣播高山發射站。〔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廣播電視臺、梅州日報社〕
        (90)重點做好各級文物單位的保護工作。加強國家和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傳統街區保護,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傳統村落、文物古跡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大對廣東漢劇、山歌劇等地方劇種的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城鄉規劃局〕
        (91)爭取支持,加快城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發展特色體育產業,發展壯大梅州足球相關產業,推進梅州“國家青少年足球訓練基地”建設。〔責任單位:市體育局〕

        ⒍加大扶貧開發力度。
        (92)爭取省建立梅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財政扶貧資金增長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
        (93)實施教育扶貧工程,開展以職業教育實現就業脫貧試點,每年選送一批貧困山區學生接受免費職業教育。〔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
        (94)完善貧困村莊的道路、飲水、文化、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加大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整村推進等工程投入力度,加快改善貧困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大行業扶貧力度。開展貧困村莊旅游扶貧試點項目工作。按照“一鎮一業、一村一品”的模式,集中扶持重點幫扶村發展特色優勢產品。〔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農業局〕
        (95)啟動返貧救助計劃,對因災、因病返貧的困難群眾給予救助。實施扶貧小額貸款,積極發展貧困村互助資金組織,開展農村貧困戶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創新支農資金管理體制機制,整合各類扶貧資金,鼓勵對口幫扶地區采取多種形式加大扶貧幫扶力度,引導民間組織和企業參與扶貧開發。鼓勵以“公司+基地+農戶”或合作社的形式,扶持公司或合作社發展龍頭企業,帶動農戶增產增收。〔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市金融局、市農業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六)推動城鄉統籌發展。

        ⒈做大做強區域中心城市。
        (96)推進梅州市中心城區擴容提質,適當擴大梅州城市規模,強化輻射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
        (97)加快建設嘉應新區,推進產城融合,強化產業集聚區生活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嘉應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局〕
        (98)加強城市公共交通、供電、供排水、供氣、園林綠化、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教育、衛生計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提升綜合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⒉促進縣域經濟發揮比較優勢。
        (99)積極參與區域產業分工,壯大主導產業,加快培育特色鮮明的縣域經濟。〔責任單位:各縣(市、區)〕
        (100)提升開發區發展水平,積極推進產業園區和產業承接集中區建設,培育壯大一批骨干企業和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101)開展省直管縣和擴權強縣改革試點,賦予縣級更大發展自主權,建立縣級財政穩定增長機制。〔責任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
        (102)按照城市規劃建設標準推進縣城建設,引導公共資源配置向縣城傾斜,完善城鎮服務功能,培育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市。實施小城鎮建設示范工程,支持條件較好的重點鎮加快發展,打造一批工業強鎮、商貿特色鎮、旅游名鎮和美麗宜居小鎮。〔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旅游局〕
        (103)深化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探索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⒊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104)加強村莊規劃建設,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優化居住點布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105)大力實施村村通自來水工程,支持有條件的農村地區發展規模化集中供水。〔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106)加強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加快解決農村供電設施過負荷、電壓低等突出問題。〔責任單位:梅州供電局〕
        (107)繼續推進農村公路建設,提高補助標準,加快推進縣鄉道建設和新農村公路路面硬化,對原中央蘇區新農村公路路面硬化補助標準提高到每公里18萬元。加大農村公路養護力度,做好危橋改造和完善安保工程。〔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08)加快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因地制宜開展垃圾集中處理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建立農村保潔機制,健全農村保潔隊伍,建立完善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長效機制。爭取國家和省支持,加大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縣扶持力度。推動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實施農村河道治理。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和美化綠化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環境保護局、市農業局、市城鄉規劃局〕

        ⒋加快城鄉一體化。
        (109)加大統籌城鄉力度,合理安排城鎮建設、村落分布、產業集聚、農田保護和生態涵養空間。〔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
        (110)推動城鎮公共設施網絡向鄉村延伸,規劃建設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公共服務設施,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111)進一步完善城鄉公交和客運網絡,鞏固和完善農村客運三個“百分百”,推進農村客運網絡化和線路公交化,逐步建成覆蓋城鄉、方便快捷的城鄉公交體系。〔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12)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促進城鄉居民在就業、就學、就醫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衛生計生局〕
        (113)支持基礎較好的中心鎮壯大實力,增強對周邊農村的生產生活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

        (七)擴大區域開放合作。

        (114)加快贛粵、閩粵產業合作區建設步伐,促進大埔—和平、蕉嶺—武平、平遠—尋烏、興寧—定南等跨省縣縣經濟合作。〔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和經濟合作局、市商務局,興寧市、大埔縣、蕉嶺縣、平遠縣〕
        (115)加快發展區域性商品、產權交易和人力資源市場,加強科技資源、信用體系、市場準入、質量互認、社會保險等對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116)加強跨省重大基礎設施的統籌規劃、協同建設,開展高速公路等收費項目聯網結算。〔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17)在區域專項規劃編制、政策協調、生態環境聯防聯治、聯合執法等領域探索建立合作新機制。進一步發揮贛閩粵跨省區域協作組織的作用,完善市長聯席會議機制。加強民間交流力度,積極推動共建招商平臺。強化與珠三角、廈漳泉、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的經貿聯系。〔責任單位:市招商和經濟合作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18)全面深化與臺港澳地區在農業、環保、電子信息及服務貿易等領域的合作交流,大力推進產業對接專業園區建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和經濟合作局、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商務局〕
        (119)提升梅州航空口岸對外開放水平。爭取按程序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開通國際航空貨運,推進電子口岸建設,實現“一站式”通關通檢服務。〔責任單位:市口岸局、梅州海關、梅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
        (120)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按程序申請升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申報認定省產業轉移工業園區,推動有關縣(市、區)依托產業園區帶動產業集聚發展,支持申報享受省產業轉移園政策,在符合主體功能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前提下,加快承接產業轉移。加快“豐華興梅”產業集聚帶規劃建設,加強與廣州等珠三角地區的產業合作,探索產業規劃、基礎設施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等多規劃協調統一,打造成為廣東原中央蘇區綠色發展試驗區、省對口幫扶的示范產業園和省級經濟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商務局〕

        (八)推動體制機制創新。

        (12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化、透明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優化投資項目并聯審批運行機制。抓好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健全行政問責制度。〔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法制局、市政務中心管理辦〕
        (122)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市編辦、市質監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123)支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社會事業等領域建設。探索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有效途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民政局、市城鄉規劃局、市水務局、市教育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124)爭取在梅州開展農村金融綜合要素市場建設。爭取省支持,創新融資抵押、質押、擔保方式,減少融資對土地的抵押限制。爭取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房屋產權、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25)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機制。爭取加快建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與房產流轉服務體系,全面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農村房屋產權的確權登記頒證。〔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26)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健全林業要素市場,加快林木、林地規范有序流轉,爭取建設林權管理服務中心。爭取中央和省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開展生態公益林林木蓄積量增長激勵機制試點,對重點水土流失區新增蓄積量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127)爭取梅州建立林權流轉和森林碳匯交易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128)積極開展水權交易試點,研究探索節能量交易試點。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積極推進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水務局〕
        (129)爭取開展環境保護費改稅試點和山區排污權交易試點。〔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130)加快改革戶籍制度,全面落實國家、省落戶限制政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
        (131)爭取建立省直單位和大型國企對口支援原中央蘇區縣專門機制,切實加強人才、技術、產業、項目等方面幫扶。〔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

        (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32)落實國家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外優惠貸款等資金時,參照執行西部地區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133)積極爭取原中央蘇區縣(市、區)與贛南、閩西原中央蘇區縣享受同樣的財稅、金融、產業、交通、水利、國土資源、人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產業項目優先規劃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34)落實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對原中央蘇區予以傾斜政策,爭取更多的省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135)落實省在安排重點項目資本金及民生項目資金時,對于已經明確縣級負擔比例的國省道“迎國檢”項目給予減半配套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136)落實在明確劃分省、市、縣事權與支出責任的基礎上,對于新出臺的屬于省與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的事項,原中央蘇區縣(市、區)應負擔比例的一半由省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137)落實省優先支持原中央蘇區產業、基礎設施和社會民生項目申報。爭取省財政在現有專項資金中優先對符合條件具有重大價值和紀念意義的蘇區革命遺址、文物紀念館、紀念碑進行搶救、整理、保護和維修等項目的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138)爭取中央代地方政府及省政府發行的債券向原中央蘇區傾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39)爭取落實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粵東西北振興發展各類資金和扶貧資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專項支持原中央蘇區建設發展,減輕原中央蘇區負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
        (140)積極爭取省進一步加大對公路、鐵路、水路、民航、水利等建設項目的投入力度,并給予適當的建后管理和維修養護經費補助。爭取將農村公路水毀、安保項目列入省補助范圍。〔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141)落實省適當調整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宏觀審慎政策參數,合理滿足我市信貸投放需求。〔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
        (142)積極爭取中央地質勘查基金、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工程資金投入,落實省地質勘查基金的資金投入。落實礦業權所得價款地方分成部分由省市縣國有地勘單位按一定比例分配,縣分成部分要充分照顧礦業權所在地鎮村利益。實行土地差別化政策,落實省對新建高速公路、國省道干線公路升級改造給予用地指標支持,省立項的公路項目用地指標由省統籌解決,市及市以下立項的公路項目用地指標由市統籌解決。在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下盡快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合理調整各類用地規模、結構和布局。對原中央蘇區內重大項目、城市擴容提質(含新區)、工業園區(含省級產業園區)建設等的用地需求,給予所在地市用地指標支持并指導按規定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143)鼓勵商業銀行在原中央蘇區設立分支機構,發起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爭取適度放寬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準入行政許可權限。〔責任單位:梅州銀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
        (144)爭取省對承接產業轉移建設的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采用劃撥方式供地。〔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145)爭取省支持梅州開展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相關指標單列管理。〔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146)爭取省支持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研究探索對損毀的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開發整理達到耕地標準的,經認定可視同補充耕地,驗收后用于占補平衡。〔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147)爭取省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確保生態補償標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提高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含國家級糧食主產區)轉移支付激勵系數,調高基礎性補償類別系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
        (148)落實省參照國家重點幫扶連片特困地區的做法,爭取省在新一輪扶貧開發計劃中體現對原中央蘇區的重點傾斜。〔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局)、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籌推進。市振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重點協調跨縣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事項的協作問題,具體工作由市發改局、市振興辦承擔。各縣(市、區)要相應建立相應協調機制,匹配專門人員,解決工作經費,確保高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振興辦、市編辦、市財政局〕

          (二)用足政策,積極探索。各縣(市、區)及市有關單位要認真梳理研究《規劃》和《實施方案》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深刻領會其內涵,找準切入點和對接點,提出銜接和落實的具體措施,積極探索,用好用足各項政策,努力發揮政策的最大效應。〔責任單位:市振興辦、市有關單位〕

          (三)加強溝通,爭取支持。市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爭取《規劃》和《實施方案》中涉及我市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權限和程序報批,逐一落實。同時,要爭取省加大對原中央蘇區的支持力度,在相關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和資金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責任單位:市振興辦、市有關單位〕

          (四)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各縣(市、區)和市有關單位要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按照《規劃》和《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緊密結合各自實際,明確工作重點,細化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各牽頭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各參與單位要積極配合,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責任單位:市振興辦、市有關單位〕

          (五)強化督查,確保落實。各縣(市、區)和市有關單位要定期對《規劃》和《實施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認真總結,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市振興辦要定期收集匯總、分析研究實施情況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市振興辦聯合市委督查室、市府辦督辦室要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檢查和情況通報。〔責任單位:市振興辦、市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