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區府[2013] 6號(關于印發梅江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來源:區委區府辦  發布時間:2013-03-13 11:12:44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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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區府〔20136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梅江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區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金山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有關單位:

        現將《梅江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13 1 14


        梅江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區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的原則

        房屋征收補償安置遵循依法依規、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

        二、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

        房屋征收部門:梅州市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梅州市梅江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

        三、征收范圍:位于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芹洋村、福長村,東、西、南三面毗鄰梅江河,北至S223線的芹洋半島地塊。

        四、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根據征收房屋的功能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類。其中住宅類包括住宅及配套車庫(房);非住宅類包括商業用房等。

        (一)征收住宅補償標準

        1.貨幣補償:按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價值進行補償。

        2.產權調換:

        1)產權調換原則上按建筑面積11等面積進行調換,價值以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和安置房評估價值互補差價結算。安置房為電梯房高層建筑,6—10層按統一價格,5層以下(含5層)的房價減少50/㎡,11層以上(含11層)的房價增加50/㎡。

        2)被征收人房屋的室內裝修按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價格進行補償。

        3)被征收人按照面積近似的原則,選擇安置房屋,安置房建筑面積超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時,超出建筑面積一般不得超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20%。具體規定如下:

        凡在征收期限內簽定征收補償協議的,按簽定征收補償協議的時間順序優先選擇安置房。

        安置房建筑面積多于(或少于)核定的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積的,多于(或少于)部分按安置房評估單價進行結算。

        安置房建設統籌規劃了車位,確保每個套房配套一個車位。按照簽定征收補償協議的時間順序,被征收人可選擇購買架空車位或地下車位,按成本價評估結算。如需購買第二個車位的,可在剩余車位中按簽定征收補償協議的時間順序依次選購,額滿為止。

        4)屬鄉村道路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且現為經營性用房的,房屋按房地產權證規定的用途性質進行產權調換或貨幣補償,并按評估價值補償營業設施費和營業損失費。

        5)安置房的位置、標準、管理

        ①按城市規劃要求在金山街道福長村建設安置區,并按規劃要求的容積率建設。住宅小區基本公共設施配套齊備。

        ②安置房屋結構:電梯房為高層建筑。具體各安置房標準詳見規劃設計圖。

        ③安置房的戶型:電梯房均按大、中、小三種戶型規劃建設,面積按實際建設為準。

        ④安置房外墻貼墻面磚,鋁合金外窗,陽臺、外窗安裝隱形防盜網,外大門安裝統一的防火門,天然氣安裝至廚房,水、電、電話、電視、網絡線等安裝至戶外大門,排水、排污安裝至廚房和衛生間。

        6)住宅房屋臨遷過渡安置

        ①臨遷方式

        對因工程建設需要先拆除、后搬遷的選擇產權置換的被征房屋,房屋征收部門提供臨時安置補助費。房屋征收部門按產權調換房屋的面積,以每月8/㎡的標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由被征收人自行解決住所。補助費的發放從被征收人交出被征收房屋起到通知交付安置房后滿三個月止。安置補助費于每月10前撥付到被征收人賬戶。

        臨遷期限

        從被征收人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至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安置房之日止,一般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后未提供安置房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門必須繼續提供臨時安置補助費。

        7)房屋可遷附屬物的補償

        征收房屋內的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空調、太陽能熱水器等附屬設備遷移費,按現行收費標準據實支付。

        8)報建手續齊全的在建工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對其土地、建筑物、構筑物等按評估價值補償。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按規劃報建面積11進行調換,但需補足差價。收回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成塊土地,土地及依法批準的建筑物、構筑物、地面設施,按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果進行補償。

        (二)征收商業用房補償標準

        征收商業用房按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價值進行補償(停業經營損失按稅務部門提供稅單為依據進行評估)。

        商業用房以房屋產權證記載或規劃、國土部門批準的使用功能為準。遇到特殊情況,按照政府相關政策執行。

        沿街的商業用房原則上只實行貨幣補償。安置區的商鋪優先安排村民小組留用地折款購買。剩余商鋪允許按簽訂補償協議的先后順序由被征收商業用房產權人進行產權調換。

        (三)征收企業用房補償標準

        企業土地、廠房、倉庫、經營損失(停產、停業)按評估機構評估價值進行補償;工人失業補償按照社保有關規定給予失業補助。

        (四)搬家(遷)補助費

        1.住宅房屋搬家補助費

        被征收人在規定征收期限內搬遷,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以8/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搬家補助費。選擇產權調換需二次搬遷,按產權調換房屋的建筑面積,以16/㎡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搬家補助費。

        2.非住宅類房屋搬遷補助費

        工業商業用房、機關和事業單位用房、企業、設備、設施、倉庫等的搬遷補助費,按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搬遷費用的評估結果予以補助。

        3.被征收房屋需依法實施強制執行的不發搬家(遷)補助。

        五、被征收房屋屬性認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權屬、結構、用途,以房地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涉及房屋產權爭議的,先由公證部門進行現場證據保全,再依法律程序確定權屬。確定權屬期間不影響征收工作進行。

        (二)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或房地產登記記載事不明確或者與現狀不符的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門依照《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進行調查登記,由住建、國土等部門進行認定、處理。認證原則:

        1 1986 12 31 以前建造的房屋,及 1987 1 1 以后已辦理《房屋產權證》或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視為報建手續齊全。選擇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后安置房的《房地產權證》辦理費用由房屋征收部門負責。

        2 1987 1 1 2008 5 31 期間建造的證件不全的房屋,在征收補償過程中按建筑面積扣除辦證費用;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房地產權證》辦理費用由房屋征收部門責。

        3 2008 6 1 以后建造的房屋,持證補償,無法提供房產證的視作違章建筑。

        4.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的《房地產權證》由房屋征收部門統一辦理。

        (三)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以及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按評估價值給予補償。

        (四)對被征收房屋的權屬、結構、用途及建筑面積以及征收房屋的初步評估結果、被征收房屋的復核評估結果和補償安置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征收房屋登記、丈量、公共建筑面積分攤的有關規定

        (一)征收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被征收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持被征收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等有關產權和經營權證明,向房屋征收部門申報登記。

        (二)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應按每棟房屋或每間房屋勒腳以上(即外墻皮對外墻皮)丈(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

        (三)未封閉的陽臺按1/2計算建筑面積(主墻與陽臺正面護墻欄之間平面尺寸應小于 1.5m 以內,裝修部分另行補償)。墻體結構封閉的陽臺按100%計算建筑面積,但立面窗戶采光面積必須小于整體立面的1/2。

        (四)老屋天井按建筑占地補償;瓦面老屋橫屋走道、屋檐走道按1/2計算建筑面積;二棚最小凈空低于 1.1 的不計算建筑面積,1.12 .2 的按1/2計算建筑面積, 2.2 及以上的按建筑面積計算。

        (五)一座房屋有兩戶以上產權人的,其房屋的公共廊廳、橫屋走道、花頭屋走道、土地等公共面積,按產權人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并張榜公布確定;如產權人的房屋公共面積有書面約定的,則按書面約定辦理。

        (六)小區內的臨時搭建物給予適當補償,個人種植的果苗木參照征收集體土地零星果木補償標準補償。

        (七)征收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執行。

        七、征收房屋建筑占地及房屋周邊的土地補償規定

        (一)被征收人房屋建筑占地補償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規定進行評估后補償,其余個人主屋與圍墻連帶在內的門前空地、間距用地按集體建設用地進行補償。

        (二)老祖屋內花頭土地、老祖屋門前門坪、后面風圍(圍墻內)的土地等間距用地按集體建設用地進行補償。

        八、征收房屋補償安置方式

        (一)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及貨幣補償相結合(指被征收房屋價值大于產權調換價值)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選擇一種方式進行補償。機關和事業單位用房、祖屋部分、雜房、簡易房(臨建物)等原則上采用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

        (二)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地產權證記載的合法建筑面積或有關部門核準的建筑面積進行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

        (三)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九、評估機構的選定

        由住建部門向全國房地產評估機構發出邀約,經資格審查篩選出符合條件的評估公司作為候選評估機構,再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在候選評估機構中協商選定承擔本項目的評估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決定,或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本征收項目評估工作,由一家評估機構承擔。

        十、獎勵辦法

        (一)凡在 2013 3 31 以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的,按被征收建筑面積計算獎勵200/㎡。凡在 2013 4 1 以后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的,不給予獎勵。

        (二)在規定時間內搬遷并交付拆除的,按建筑面積計算獎勵50/㎡。

        (三)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協在規定時間內搬遷并交付拆除的,按安置房面積每戶每月1/的標準給予20年一次性物業管理費獎勵。不按規定的時間簽訂協議和搬遷的被征收人,不給予獎勵。

        (四)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協議并在規定時間內搬遷交付拆除的,按被征房屋主體評估補償總額的5%給予再次獎勵。

        以上獎勵總額在被征收人搬遷并交付被征收房屋后,一并存入被征收人實名賬戶。

        十一、住房困難和低收入家庭救助

        按政策界定屬于住房困難和低收入家庭的被征收人,有關部按照梅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在征收集體土地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工作中為特殊困難群眾提供援助的意見》執行。

        十二、爭議的解決

        (一)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二)征收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三)征收人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區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又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梅江區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