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區府[2013]12號(關于批準公布部分傳統項目補充列入梅州市梅江區第二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通知)
        來源:區委區府辦  發布時間:2014-03-31 17:49:48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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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區府〔201312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批準公布部分

        傳統項目補充列入梅州市梅江區第二批

        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各單位:

        為健全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全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有關規定,各鎮、街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申報了一批縣級非保名錄項目,經區非物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評定并向社會公示,現批準將 香花佛事項目補充列入梅江區第二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劉秀萍為市級項目打蓮池的縣級代表性傳承人,現予公布。

        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精神,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為弘揚客家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新的貢獻。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