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區府〔2014〕8號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土地決定的公告
城北鎮政府、金山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梅州市市政道路規劃,在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月梅村、城北鎮古洲村實施征地。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梅州市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圍:位于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月梅村、城北鎮古洲村(詳見梅江碧桂園側市政道路工程用地紅線圖)。
三、征收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按《梅州市梅江區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執行,具體按經批準的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請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土地附著物產權證明等資料到梅州市梅江區江北宜居城鄉建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辦理補償登記手續。未如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國土行政部門調查結果為準。
五、根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及此前發布的政府公告、通知,凡在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的農作物和搶建的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