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區府〔2015〕2號
轉發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梅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各單位:
現將《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梅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梅市府〔2014〕14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