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區府[2016]7號(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批準部分傳統項目列入梅州市梅江區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通知)
        來源:區委區府辦  發布時間:2016-06-01 10:37:24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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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區府〔2016〕7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批準部分傳統

        項目列入梅州市梅江區第四批縣級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各單位:

        為健全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全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規定,經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評定并向社會公示,現批準將市鬧元宵客家服飾客家剪紙客家布畫”4項項目列入梅江區第四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現予以公布。

        各單位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精神,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做好我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管理工作,為弘揚客家文化,建設首善之區做出努力。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1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