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鎮、西陽鎮人民政府,金山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對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建設用地需要。
二、征收范圍:位于梅江區三角鎮東升村、泮坑村、龍上村和上坪村,西陽鎮羅樂村、金山街道黃坑村。(詳見附件1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用地公告圖)。
三、房屋征收部門:梅州市梅江區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新建武平至梅州鐵路(梅江段)項目建設總指揮部。
五、征收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按《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附件2)
六、簽約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3月11日。
七、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和認定,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認定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八、被征收人應當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持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到各征收組(三角鎮,聯系電話0753—2316786;西陽鎮,聯系電話:0753—2884318;金山街道辦事處,聯系電話:0753—2235903;梅州經開區管委會,聯系電話:0753—2188020)辦理有關征收補償手續,并依照評估結果和補償安置方案的規定,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并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九、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的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天內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附件:1﹒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用地公告
圖(一)、(二)
2﹒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國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案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用地公告圖.pdf
附件2、龍巖至龍川鐵路武平至梅州段(梅江段)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方案.docx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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