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區府辦[2024]3號(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江區支持連片規模化集中經營項目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的獎補細則的通知)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4-07-05 10:37:22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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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各單位:

        《梅江區支持連片規模化集中經營項目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獎補細則》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農業農村局反映。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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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區支持連片規模化集中經營項目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獎補細則


        根據《梅州市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施意見》(梅市明電〔2023127號)、《梅江區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梅區明電〔20242號)文件要求,為更好地支持發展我區連片150畝以上或單一經營主體500畝以上規模化集中經營項目(以下簡稱“連片經營項目”)和省級以上現代農業產業園(以下簡稱“農業產業園”)建設,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獎補細則:

        一、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通過整合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統籌資金、鄉村振興資金及其他涉農資金等統籌安排財政獎補資金總額50萬元,按照“先達標先獎勵,資金總額用完即止”原則,對2024年至2026年期間的連片經營項目和農業產業園項目中新增加的耕地經營權流轉受讓方及新認定的品牌建設主體給予一次性財政獎補,具體獎補標準如下:

        (一)耕地經營權流轉受讓方轉入土地連片150畝及以上或單一經營主體轉入面積累計達到500畝及以上的,按照200/畝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財政獎補,單個主體獎補金額上限不超過15萬元。

        (二)耕地經營權流轉受讓方轉入土地連片300畝及以上或單一經營主體轉入面積累計達到1000畝及以上的,按照300/畝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財政獎補,單個主體獎補金額上限不超過30萬元。

        (三)新認定的農產品“粵字號”每個給予一次性財政獎補2萬元、“三品一標”每個給予一次性財政獎補3萬元、省級“菜籃子”基地每個給予一次性財政獎補5萬元。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項目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加強用地保障措施

        (一)在鎮村國土空間集成規劃建設用地騰挪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保障連片經營項目和農業產業園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做到應保盡保。

        (二)對連片經營項目和現代農業產業園,符合政策法規的建設用地需求,優先保障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項目開發建設。

        (三)對實施“點狀”用地的農業產業園建設項目,可根據實際建設需要采取單個地塊或多個地塊組合方式供地。

        (四)對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優先辦理,加快審核審批流程,高效保障合理用林需求。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林業局、項目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嚴格獎補辦理程序

        對申報獎補的項目,按照主體申報、鎮村查驗核實、行業部門審核、財政兌付資金等程序進行。具體如下:鎮級人民政府收到主體獎補申請后,會同項目所在村進行實地核查,符合獎補申報條件的提交相應的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辦理耕地經營權流轉和品牌建設的獎補審核、區林業局負責辦理涉及林地的審核、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負責辦理涉及建設用地的審核),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在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涉及財政獎補的提交區財政局撥付獎補資金,涉及安排建設用地指標的由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提交市級審批,涉及使用林地的由區林業局審批。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財政局、項目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落實監督管理措施

        全區各級各部門在工作各個環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合作。鎮級人民政府要健全農村土地集約流轉登記備案、合同管理制度,形成土地流轉信息庫,做好對流轉土地意向流入方經營能力和經營項目進行審核,防止耕地“非糧化”。區農業農村局要指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土地集約流轉管理規范化建設,嚴格審核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撥付的土地集約流轉獎補資金和相關農業經營項目獎補資金,并對項目后續進行跟蹤。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要加強對流轉土地“非農化”情況的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區財政局要加強對獎補資金撥付及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局、市自然資源局梅江分局、區財政局、項目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1. 附則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政策解讀:關于《梅江區支持連片規模化集中經營項目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的獎補細則》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