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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梅區勞人仲案字〔2025〕572號)
        來源: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5-07-30 16:48:57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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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偉林達電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張運欽與被申請人梅州市偉林達電子有限公司(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梅區勞人仲案字〔2025〕572號),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和開庭通知書。

          申請人張運欽要求你(單位)支付:1、未休年休假經濟補償1619.4元;2、拖欠的7個月工資22941.5元;3、因斷繳社保導致被迫離職無法申領失業金的損失6300元;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1925元;5、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26500元。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上述仲裁文書,逾期視為送達。提出答辯書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0日內,本委定于2025年9月24日下午3時在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聯系電話:0753-2196732),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將作出缺席裁決,領取裁決書的時間為開庭后10日內,逾期未領取將在梅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送達。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