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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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梅區人社監理決字〔2025〕500號
        來源: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時間:2025-07-28 17:10:33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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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對人: 東莞市紫科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我局查處你拖欠工人工資一案,因我局文書郵寄到你單位被退回,無法送達。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公告送達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公示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梅區人社監理決字〔2025〕500號),請你自收到本決定書15日內履行支付,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發出本公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梅區人社監理決字〔2025〕500號)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