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19年5月2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根據2021年8月6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并經2021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準的《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梅州市客家圍龍屋保護條例〉〈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兩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3年11月27日梅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并經2024年1月19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準的《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