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梅州市銘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江區鄒建立貨運店等238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業戶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規定,現對上述238家業戶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名單予以公告,逾期未延續的將依法注銷。
今后,我局將定期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的普通貨運業戶名單進行公示,并對逾期未續期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其名下營運車輛依法予以注銷。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的普通貨運業戶名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