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2024年梅江區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的公告
根據梅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4年梅州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農農函〔2024〕187號)的要求,下達梅江區2024年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資金13.5萬元,培育人數45人,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圓滿完成,按照“專門機構+多方資源+市場主體”的方式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向社會公開遴選梅州市梅江區2024年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培訓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實施單位
梅州市梅江區農業農村局
二、任務及要求
梅州市梅江區2024年高素質農民培育任務45人,培育工作按照《2024年廣東省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實施。
三、申報條件
承擔高素質農民培訓任務的機構需符合以下條件:
1.已列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公布的培訓機構名單;
2.有集中教學場所及配套設施設備;
3.有實習實訓場所或合作實訓基地;
4.有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隊伍;
5.有培訓目標所要求的其他軟硬件條件;
6.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部門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7.培訓機構上一年度培訓任務未按期完成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擔本年度的培訓任務;
8.分包、轉包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不得參加本次遴選。
四、遴選程序
1.提交材料。請具備以上遴選條件、有意愿申報梅江區2024年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的,根據自身情況形成全面、詳實的申請報告(包括機構資質、項目實施條件、師資隊伍、培訓場所設施設備條件、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工作情況、項目資金管理情況等)和培訓方案,并提供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明等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8月27日前(以郵戳為準)將申報材料寄到梅州市梅江區農業農村局。
2.專家評審。由梅州市農業農村局在市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專家組成評審組,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評分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進行評分,將分數最高的培訓機構擬選為2024年梅江區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并予以公示。項目實施過程產生的所有費用(會議、評審、培訓、驗收等)由培訓機構支付。
3.公示。梅江區農業農村局將評審結果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其確定為2024年梅江區高素質農民培訓機構,并簽訂培訓合同書。同時,將認定結果上報省、市備案。
五、報名時間與地點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21日- 8月27日。
2.報名地點:梅江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服務中心
3.聯系人: 劉燕純 聯系電話:0753-2196655
梅州市梅江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