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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梅區勞人仲案字〔2024〕416、441號)
        來源: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4-07-25 16:24:42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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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璟尚傳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古瑜嫻、李佳琪與被申請人梅州市璟尚傳媒有限公司(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梅區勞人仲案字[2024]416、441號),因采取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直接送達等方式均無法將仲裁文書送達你單位,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和開庭通知書,申請人古瑜嫻要求你方支付1、2024年4月6日至2024年6月4日工資5200元;2、代買采購公司物品并拖欠的工資229元;3、5月1日至6月4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而應支付二倍工資差額4400元。申請人李佳琪要求你方支付1、工資和未簽勞動合同賠償12000元;2、車補86元。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上述仲裁文書,逾期視為送達。提出答辯書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0日內,本委定于2024年9月5日下午3時在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聯系電話:0753-2196732),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將作出缺席裁決,領取裁決書的時間為開庭后7日內,逾期未領取將在梅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送達。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