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梅州市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實施方案(2023—2025年)》(梅市府函〔2023〕213號)和《梅江區非煤礦山“三個一批”實施方案(2023—2025年)》(梅區府函〔2024〕9號)等文件精神,梅州市梅江區嶺上又興石場《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已注銷并向社會公示,現梅州市梅江區嶺上又興石場自愿關閉,不再納入非煤礦山管理。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附件下載: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關于梅州市梅江區嶺上又興石場關閉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