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公告》及《關于廣東省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梅州市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公告》,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根據考生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詳見《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p>
二、資格復審時間
綜合類崗位、衛健系統崗位:2024年5月23日 (上午9:00-11:45 下午3:00—5:45)
教育系統崗位:2024年5月23日—24日 (上午9:00-11:45 下午3:00—5:45,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3)
三、資格復審地點
各單位資格復審地點詳見《資格復審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一覽表》(附件2)。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請按以下順序裝訂,教育系統崗位詳見附件4)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在報名系統中用A4紙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名;
2、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驗原件收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的原件;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驗原件收復印件);
4、報考需要“工作經歷”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等其他佐證材料(原件);
5、港澳臺學習、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6、考生若以相近專業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7、其他證明材料;
8、建議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如由他人代為現場資格復審的,代辦人需持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代辦人的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資格復審要求
資格復審對象應在指定時間帶齊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請保持手機暢通。
具體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請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梅江區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的面試相關公告。
附件: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一覽表
3.教育系統崗位資格復審時間安排表
4.教育系統崗位資格復審材料目錄表
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