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紅天下文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吳國平、鄧映紅與被申請人廣東紅天下文旅有限公司(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梅區勞人仲案字〔2024〕101-102號),因無法聯系你單位,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和開庭通知書,申請人吳國平要求:1、2023年6月1號至2023年9月30號存在勞動關系;2、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7月份至2023年9月30號工資10200元。申請人鄧映紅要求:1、2023年5月10日至10月26日存在勞動關系;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2023年7月1日到10月26日的工資7600元整。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領取上述仲裁文書,逾期視為送達。提出答辯書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0日內,本委定于2024年4月3日上午9時在梅州市梅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仲裁庭開庭審理此案(聯系電話:0753-2196732),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將作出缺席裁決,領取裁決書的時間為開庭后7日內,逾期未領取將在梅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告送達。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