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梅江區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工作,保障行洪及工程安全,保護水庫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確權工作的通知》(粵水建管(2017)38號)精神,結合水庫實際,現將管理和保護范圍劃定公告如下:
一、劃界范圍
(一)梅江區清涼山水庫劃界總長度約為28.32公里。
(二)梅江區干才水庫劃界總長度約為9.41 公里。
(三)梅江區小密水庫劃界總長度約為4.75公里。
二、劃界標準
根據《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水庫工程區:擋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及電站廠房的占地范圍及其周邊,大型及重要中型水庫五十至一百米,主、副壩下游壩腳線外二百至三百米;中型水庫三十至五十米,主、副壩下游壩腳線外一百至二百米。庫區:水庫壩址上游壩頂高程線或土地征用線以下的土地和水域。其他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圍,由縣或鄉鎮人民政府參照上述標準劃定。根據梅江區清涼山水庫、干才水庫和小密水庫的具體情況,擬定劃界標準如下:
(一)清涼山水庫
1)工程管理范圍
①工程區:工程區主體建筑物邊界外延50米,大壩下游壩腳線外延200米; ②庫區:水庫壩址壩頂高程線以下土地與水域。
(二)干才水庫
1)工程管理范圍
①工程區:工程區主體建筑物邊界外延50米,大壩下游壩腳線外延300米。
②庫區:水庫土地征用線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三)小密水庫
1)工程管理范圍
①工程區:工程區主體建筑物邊界外延至入庫村道,大壩下游壩腳外延至征地線。
②庫區:在G10往大壩方向,以村道邊至壩頂高程109.4米;G10、G21往庫尾方向,以高程105米為基準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三、管理范圍劃定成果
經現場勘測,按照《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結合水庫實際岸線狀況等綜合因素,形成梅江區清涼山水庫、干才水庫、小密水庫管理和保護范圍劃定成果圖(見附件),具體有關節點坐標請到梅江區水務局實名查閱。
四、管理要求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在水庫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水庫穩定、危害水庫安全和其他妨礙水庫行洪的活動。在行洪水庫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桿作物。
(二)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設置攔河漁具等。
(三)堆放、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體的物體以及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器具。
(四)非法采砂、取土、爆破、鉆探、挖筑魚池。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宜。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占、毀損大壩、溢洪道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設施、防汛備用的器材、物料和水利工程管理公示牌、界樁等。
對違反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關責任。
五、本通告內容屬于行業管理,不改變土地的權屬也不作為土地權屬的證明材料。
六、公示意見反饋時間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我局提出寶貴意見。
書面意見請郵寄至:梅州市梅江區水務局
聯系人:何 政 聯系電話:0753-2196201
電子郵箱:mjjg2196120@163.com
梅州市梅江區水務局
2024年1月5日